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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

时间 : 2022-08-26 10:03:14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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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推动佛山全面提升发展能级,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增强珠三角地区核心引擎的战略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横琴和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机遇,支持佛山在更高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战略定位

  ——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因地制宜、主动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勇当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

  ——粤港澳大湾区西向门户城市。依托承东启西的区位特点,助推珠江口东西两岸协同发展,强化对粤西及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重要支撑。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加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以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创新和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高地,努力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范例。

  ——高品质现代化人文都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岭南文化魅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都市。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基本成型,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创新驱动的智能制造竞争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推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支撑作用更加彰显。“十四五”期间,制造业规模居全国前列;“十四五”末,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5万亿元以上。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升,城市能级显著增强,创新型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实现较高水平均等化,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美丽佛山基本建成,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2.5万亿元以上。

  二、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建立和完善内外资一体化招商机制,积极引进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加强产业统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高端装备、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等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

  (五)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支持佛山打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支持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粤港澳大湾区基地、佛山智造谷等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综合运用智能制造装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加快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全方位拓展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一批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积极融入产业集群链主企业生产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六)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佛山打造一批5G、大数据等数字经济产业集群。聚焦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领域,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发展水平。加快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性氢能产业发展高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建设,促进安全应急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

  (七)推动产业协同融合发展。支持佛山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建设一批示范企业和平台。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服务型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以佛山西站枢纽新城为载体,加快推进南海国家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建设。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工业设计、金融、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以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为平台打造若干有影响力的会展品牌。支持发展临空经济产业。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支持佛山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现代都市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技术创新高地

  (八)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支持佛山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季华实验室、仙湖实验室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争创一流战略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三龙湾科技城建设,打造珠江口西岸创新极核,加强与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对接合作。推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升级。支持佛山建设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特色园区。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行业技术创新平台。

  (九)培养集聚创新人才队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引育机制。完善科技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支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建设高水平大学。稳步推进与境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探索与港澳高校共建优秀学科、实验室和研究机构。

  (十)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支持佛山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积极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推广品牌产品和首台(套)产品,开展自主品牌境外认证、国际商标注册。探索赋予创新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加快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鼓励依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发展科技保险。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十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统一涉企服务平台,深化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和个人改革。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多方参与路径。支持佛山加快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增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二)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探索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探索利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等手段破解土地权属及利益壁垒。探索“三旧”改造土地使用权置换配套改革。妥善解决历史用林遗留问题,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优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总结推广顺德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经验,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特色产业园区。

  (十三)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升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辐射影响力,打造一区多园的区域金融特色品牌。依托本地产业优势,完善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利用现有交易平台,规范交易场所发展。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规范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制造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融资并购。

  (十四)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支持佛山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加快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佛山分中心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金融服务、海外风险防控等机制创新,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支持研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支持技术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五、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

  (十五)完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统筹资源支持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规划建设,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机场群。支持佛山西站打造成为大湾区西部铁路客运主枢纽。推进广湛高铁佛山站和珠肇高铁高明站建设。支持佛山城市轨道交通二期等项目规划建设,强化与周边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支持佛山全面对接跨珠江口通道,加强与珠江口东岸城市的联系。强化西江航道资源整合,畅通水上交通体系,推动江海、水陆联运发展。

  (十六)提升服务国内大循环能力。支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佛山品牌,提升国内市场占有率。打造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支持在广佛接壤区域建设一批“高标仓+智能化”现代物流产业园,培育高端专业市场。支持佛山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打造高品质商圈。加快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完善“夜间经济”配套设施。加快培育新型消费,鼓励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十七)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支持佛山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开拓国际贸易合作新空间。充分发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佛山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中德工业城市联盟等平台创新发展。支持佛山企业加快融入全球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链条,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提质增效,大力培育进口促进平台。

  六、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现代化人文都市

  (十八)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支持佛山推进城市更新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核心区风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前瞻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有序集约建设“城市大脑”、“城市智能综合体”,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和韧性城市。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十九)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推动优秀岭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化文旅产业空间布局,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佛山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影视产业合作试验区。挖掘保护佛山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和工业遗产,加大新时代艺术精品创作力度,打造粤菜粤厨名城、世界功夫之城和博物馆之城。

  (二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水体保护,优化水资源跨区域使用利益协调机制。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绿色金融。

  (二十一)强化优质民生服务供给。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支持佛山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和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加快建设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大医学类人才培养力度,打造珠江口西岸区域医疗中心。积极探索引进港澳和国际优质医疗、职业培训等公共服务资源,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快社会治理体系改革,提高非户籍常住人口的获得感和归属感。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设平安佛山。

  七、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二十二)推动广佛全域同城化。支持广州与佛山携手打造广州都市圈。高标准规划建设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创新全域同城化体制机制,重点推动在教育、医疗、就业、生态等领域实现高水平同城化。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探索设立广佛科技合作园区。推动两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促进产业链延伸与跨界融合。加快推进肇(庆)顺(德)南(沙)城际项目建设,推动共建交通、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

  (二十三)提升与深圳合作发展水平。支持深圳与佛山建立多层次合作发展机制。加快建设深圳科技园佛山科创园和顺(德)深(圳)产业城。全面对接深圳科创资源,实现“深圳创新+佛山产业”有机结合。加强佛山先进制造业和深圳现代服务业对接,深化金融领域合作,引导金融机构落户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

  (二十四)深入推进与香港、澳门合作。支持佛山与港澳扩大科技创新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深度对接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打造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重要节点。支持佛山打造岭南中医药名城,推动佛山与澳门在中医药产业等方面合作,携手共建世界一流中医药生产基地和创新高地。支持佛山对港澳扩大服务领域开放,高标准建设佛山南海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引导港澳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服务业人才在佛山就业创业,推动港澳专业人士便利执业。

  (二十五)增强区域引领辐射带动能力。支持佛山依托广州都市圈建设,协同联动周边城市融合发展,引领带动珠江口西岸城市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支持佛山与云浮在氢能产业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支持依托南广高铁、贵广高铁、广佛肇城际及西江黄金水道,深度参与粤桂黔滇川高铁经济带建设,拓展西向发展腹地。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六)赋予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结合佛山改革发展需要,依法依规赋予其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佛山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为深化改革探索提供法治保障。支持佛山在产业集群培育、村级工业园改造、常住人口市民化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对佛山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支撑。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一流党建引领佛山加快高质量发展。省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支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佛山要落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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