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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年底前农垦社会管理职能纳入属地管理

时间 : 2018-06-15 14:40:29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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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省农垦总局、编办、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八部门共同制定的《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对外印发。

  《改革方案》提出,从2016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即在2018年底前,将广东农垦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属地统一管理,使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垦地协同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指国有农场承担的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非企业经营事务,主要包括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管理、司法、民政、人民武装、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三供一业”等各类社会行政性、事业性和服务性职能。

  按照《改革方案》,此次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涉及的改革任务有三大块,即因地制宜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完善农垦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和妥善处理农垦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

  在因地制宜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方面,主要包括积极推进农垦基础教育(不含中职教育,下同)学校移交属地政府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农垦医疗卫生、职业教育等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属地政府统一管理两块工作。

  据省农垦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期,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已取得了重大进展。垦区公安、农场电网于2003年全面移交地方管理,职工社保办理业务也于2013年全面移交,农垦企业负担已大为减轻。现存的社会职能主要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国有农场社区管理四大类。

  去年底,广东农垦率先启动了揭阳、汕尾垦区基础教育学校移交工作,和属地政府举行了3个农场共16所学校的交接仪式。同时积极探索垦区职业教育改革路径,就整合资源、联合办学、形成中高级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体系进行深入研讨。整合湛江垦区多家医疗机构组建广垦(湛江)医疗健康有限公司,其余个别医院正在协商托管。在湛江垦区选择4个农场,引进专业团队开展社区管理与服务创新试点,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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