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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解读

时间 : 2021-11-11 10:18:38 来源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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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广东省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号:粤府办〔2021〕38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文件制订的背景、主要内容和要求等,简要说明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1年1月28日上午,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听取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的汇报,以及有关地市和省直部门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推进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会议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编制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布局,对矿业产业长远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同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深加工产业结构目录;会同省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有色金属地质局等单位,以韶关、梅州、惠州、肇庆、清远、云浮市为重点,聚焦稀土、铀、铜、钨、锡、金、萤石等国家战略资源和铅、锌、银、高岭土、石英等省内优势资源以及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资源,加快组织基础地质勘查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完成重点矿产资源勘查任务。

  二、有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三)全省矿产资源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3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22号);

  (五)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

  三、文件执行范围

  印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执行。

  四、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依据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结合当前我省工作实际,按照“绿色发展、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全文分三个部分,共27条,现分别予以说明: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共3条。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分五点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基础地质矿产调查和重点矿产资源勘查。包括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基础地质调查、重要成矿带矿产地质调查、全省稀土资源调查评价、重点区域重点矿种矿产资源勘查5项内容。

  二是提升矿产资源重点支撑能力。包括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引领、科学有序出让矿业权、积极推进矿业权“净矿”出让、保障绿色矿业配套设施用地用林用海、持续加强砂石土资源供应保障5项内容。

  三是提高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水平。包括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绿色矿业发展、推进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5项内容。

  四是优化矿产资源产业结构布局。包括优化矿业产业结构、完善矿业产业供应链2项内容。

  五是增强矿业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包括加强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加强技术支撑、提升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3项内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共4条措施。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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