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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 : 2021-10-28 10:35:14 来源 : 广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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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内容

  《〈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分七大部分。按照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提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引擎、构建世界级知识密集型产业体系、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平台、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绿色智慧型创新城区等六方面20条工作任务;并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强化实施评估、营造良好氛围等4条保障《规划》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特色亮点

  (一)紧抓《规划》落实。《实施方案》体例上设置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两大部分,与《规划》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重大要求以及重大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的总体架构进行了衔接。《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是对《规划》的落实和细化,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对《规划》进行了延续,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引擎、构建世界级知识密集型产业体系等六方面主要任务在延续《规划》提出的重大任务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分解细化。

  (二)体现知识经济。在打造知识密集型产业方面,结合实际提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四大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方面,提出探索试行将证券化产品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在税收管理中视为融资行为,推进黄埔区检察院、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鼓励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地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临时仲裁服务,支持具有新加坡、港澳执业资格的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才在知识城开展专业服务。

  (三)深化中新全方位合作。建设中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区,推进与新加坡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人才培养、城市治理等领域深度合作。在科技创新方面,提出推进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建设,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合作建设综合性材料科学研究中心。在金融方面,提出支持新加坡金融机构落户知识城,推动新加坡交易所在知识城设立代表处,支持设立中新合资保险公司。在社会治理方面,提出强化产城融合,建设社区中心、邻里中心和街坊中心三级生活圈。

  (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围绕《规划》要求,提出创建粤港澳大湾区制度创新先行区,及时把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制度化。探索开展“综合性授权”改革,将省级管理权限除确需省统筹管理的事项外,以清单方式全面授权或委托知识城依法行使,争创国家层面营商环境改革相关试点。今后省出台的政策,对企业和人才的支持力度优于本方案相关规定的,知识城按照“政策从优”原则按有关规定推广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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