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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0月广东房地产市场继续回调

时间 : 2018-11-26 09:30:05 来源 : 广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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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0月,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继续回落,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扩大。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继续回落

1-10月,广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完成投资11524.11亿元,同比增长19.0%,增幅比前三季度回落0.9个百分点。

按工程用途分,1-10月,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商品住宅投资7857.80亿元,同比增长22.1%,增幅比前三季度回落1.4个百分点;办公楼投资916.81亿元,下降4.5%,降幅比前三季度扩大3.3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156.87亿元,下降2.8%,降幅比前三季度收窄1.9个百分点;其他投资1592.63亿元,增长45.8%,增幅比前三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

按区域分,1-10月,珠三角地区和山区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5.9%和24.9%,增幅比前三季度回落0.9个和2.3个百分点。东西两翼增长40.5%,增幅比前三季度提高1.0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扩大

1-10月,广东商品房销售面积11103.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4%,降幅比前三季度扩大0.7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14275.94亿元,下降2.9%,降幅比前三季度扩大1.1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9475.7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9%,降幅比前三季度扩大0.8个百分点;商品住宅销售额11964.06亿元,下降2.0%,降幅比前三季度扩大1.1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1-10月,山区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珠三角和东西两翼降幅扩大。山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9.5%,降幅比前三季度收窄1.5个百分点;珠三角、东西两翼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分别下降14.2%、2.7%,降幅比前三季度扩大1.2个和1.4个百分点。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经济区域划分

珠三角核心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地级市;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湛江、茂名、阳江7个地级市;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

5.增长速度计算

本文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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