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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特区建设四十年 珠海居民收入跨越式增长

时间 : 2020-09-23 09:49:24 来源 : 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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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珠海成为我国第一批经济特区,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排头兵”“试验田”。40年来,珠海从一个落后的边陲小渔村发展成为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特区成立40年来珠海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

  (一)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住户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年来,珠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6年的1484元增加到2019年的55219元,累计增长了36.2倍,年均增速达到11.6%;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0年的299元增加到2019年的29069元,增长96.2倍,年均增长12.6%;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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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珠海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全省。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珠海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2495元,位居全省第五,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481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762元;增速为9.1%,位居全省第三,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均为8.9%)高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219元,位居全省第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69元,位居全省第四。

  从珠三角9个城市来看,珠海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第五位,与东莞接近。增速方面,珠海排在惠州、江门之后,居第三位,是全省三个增速超过9.0%的城市之一。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珠三角排第五,与佛山、东莞相差不大,均在5.5万元左右;增速与佛山并列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东莞、中山、佛山之后,与佛山相差2434元;增速位居第二,与第一的东莞相差0.2个百分点。(具体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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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提前实现收入翻番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同步增长,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珠海人均GDP由2011年的9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7.6万元,年均增长8.7%。同期,珠海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扣除物价)8.0%,基本上实现了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目标。根据近年来珠海居民收入情况测算,2011-2019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实际增长102.5%,已提前实现收入翻番目标。

  二、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的阶段性特征

  根据重要历史事件、政策变化、经济发展、收入增长等情况进行划分,近四十年珠海城乡居民收入变化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1986-1991年,借特区优势,居民生活告别贫困走向温饱。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珠海正式成为经济特区。1984年,邓小平视察珠海,给珠海特区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以工业为主,兼营农牧渔业、旅游业、商业贸易综合发展”的经济发展定位,形成了以电子、食品、轻纺、建材和外向型农渔业为主的经济体系。

  1986-1991年,珠海借助特区政策优势,经济高速发展,GDP年均增速达31.5%,居民收入也呈较快增长态势。抽样调查数据显示,1991年珠海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4178元,比1986年增长1.8倍;1986-1991年均增速为23.0%。城镇恩格尔系数则从1986年的61.1%降到1991年的50%,标志着珠海城镇居民生活基本告别了贫困,踏进了温饱阶段。同期,珠海农村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进土地承包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89元,比1986年的771元增长了67.2%,年均增长10.8%。

  (二)1992-1996年,居民生活从温饱迈向小康,城乡居民收入双突破。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珠海市委市政府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经济建设步伐,经济迅猛发展。1992-1996年,珠海GDP年均增速达20.5%,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于1994年首次突破万元大关。1996年,珠海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12867元,比1991年增长了2.1倍,年均增长25.2%。城镇恩格尔系数平均水平从上期的55.5%下降到本期的45.8%,珠海城镇居民生活从温饱迈向小康。

  同时,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三农”的政策,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珠海外向型农业迅速崛起。1996年,珠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80元,首破3000元大关,比1991年增长了1.5倍,年均增长19.8%。

  (三)1997-2002年,经济调整增速放慢,居民收入增长放缓。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国企改革、宏观调控有效抑制过热经济的多重因素影响下,珠海经济发展速度变慢,经济发展进入转型调整期,下岗、待业人数增加,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放缓。1997-2002年,珠海GDP年均增速为11.6%,较上一阶段显著回落。受此影响,2002年,珠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20元,比1996年增加19.1%,增长放缓,1997-2002年年均增速仅3.0%。

  本阶段,虽然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放缓,但居民生活仍维持在较好水平。调查显示,珠海城镇恩格尔系数进一步降低,平均水平从上阶段的45.8%降至本阶段的41.0%。

  另一方面,珠海农村居民于200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5000元,达到5097元,但增速比上阶段显著放缓。调查显示,1997-2002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2%,增速比上阶段收窄11.6个百分点。

  (四)2003-2012年,全面小康建设,居民收入再上新台阶。

  随着改革开放各项政策向纵深推进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珠海全面小康建设如火如荼,经济重新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珠海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GDP突破千亿大关,年均增速达到12.4%,城镇居民收入突破3万元,年均增速为8.0%。2012年珠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978元,比2002年增长1.2倍。恩格尔系数平均水平从上阶段的41.0%下降到本阶段的35.3%。

  这一时期,珠海农村居民收入突破1万元,2012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99元,比2002年增加1.6倍,年均增长10.1%。

  (五)2013-2019年,“十八大”以来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

  2013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珠海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和开放引领两大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化解经济下行压力。这一时期,珠海GDP年均增长9.4%,保持较高增速,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后发优势凸显。与此同时,珠海不断增加民生投入力度,多次提高“三条保障线”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收入,居民得到较多的实惠。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5万元大关,达50713元;2019年为55219元,比2012年增长67.4%,年均增长7.6%。同时,城镇恩格尔系数平均水平从上阶段的35.3%降至本阶段的32.6%。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调整了农业补贴政策,转变了农业投入机制与方式,探索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2012年,珠海启动幸福村居创建行动,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发展、环境宜居提升、民生改善保障、特色文化带动、社会治理建设、固本强基等六大工程,带动农村居民增收致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再次提档加速。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069元,比2012年增长1.2倍,年均增速11.7%。

  在城乡经济共同发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高,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的提档增速下,继2018年城镇居民收入突破5万元大关后,2019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首次突破5万元,达52495元;珠海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入“5”时代。

  三、城乡居民收入结构性特征

  (一)工资收入稳步提高,是城乡居民收入主要来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收入分配机制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国家工资制度多次进行改革,城镇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1986年为1294元,到2019年达40821元,增长了30.5倍,年均增长11.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86年的94.2%降到73.9%。

  乡镇企业、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机会增多,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家门务工,工资收入逐渐成为农村居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从2010年的5122元增长到2019年的20059元,增长了2.9倍,年均增长16.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0年的50.3%上升至69.0%。

  (二)经营净收入受城乡发展特点影响,城乡占比呈不同趋势。

  改革开放使得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得到大力发展,城镇居民经营收入大幅度增长,在收入中的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2019年珠海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695元,比1992年增长160.9倍;经营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从1992年的0.6%扩大到2019年的8.5%。

  对农村居民来说,由于城镇化建设发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也发生较大变化,从务农为主向务工经商为主转变,农村居民家庭中纯农业户比重逐年下降,导致工资性收入比重持续扩大,人均经营性净收入占比逐年走低,由2010年的22.5%降到2019年的12.1%。

  (三)城镇财产性收入高速增长。随着居民财富积累,投资渠道拓宽,在城镇化过程中村集体分红收益增多(“村改居”后计入城镇居民统计范围),城镇居民财产收入也大幅度增加。2019珠海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6953元,比1992年的118元增长57.9倍,年均增长16.3%。财产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从1992年的2.6%,扩大到2019年的12.6%。农村居民中利息收入、转让土地经营权收入、出租房屋收入、土地征用补偿等收入越来越多,财产性收入增加。2019年珠海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382元,较2010年增长了95.5%,年均增速7.7%。

  (四)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随着政府对民生工程的重视,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离退休人员工资水平调整,多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居民2019年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750元,比1986年的79元增长了33.8倍,年均增长11.4%。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124元,比2010年的1038元增长了104.6%,年均增长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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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城乡居民增收面临的问题

  (一)区域收入差距扩大,区域协调发展面临挑战。

  珠海目前纳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区(功能区)主要有5个,分别为东部的香洲区、高新区,西部的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由于历史及城市发展时序等原因,珠海西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西部地区居民收入相对较低。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东部的香洲、高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3909元、50151元,西部的斗门、金湾、高栏港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044元、38406元、36768元,呈明显的“东高西低”格局。

  5个区(功能区)中,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东部香洲区最高,为63909元;西部高栏港区最低,为36768元;高栏港区收入仅为香洲区的57.5%、全市平均水平的七成。从绝对差距看,香洲区与高栏港区的差距从2014年的14574元扩大至2019年的27141元;从相对差距看,2014年香洲区与高栏港区的收入比为1.61,2019年扩大至1.73;最高收入区与最低收入区的收入差距呈扩大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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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居民收入增速放缓,持续增长面临挑战。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的国际大环境和国内经济下行调整的内部环境下,十八大以来珠海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2015年,珠海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由15.0%逐年降低至8.8%,2016年回升至11.1%后再次呈下降趋势,2017-2019年增速分别为9.7%、9.2%、9.1%。从城镇居民历年可支配收入增速来看,2013-2019年年均增速(7.6%)低于2003-2012年年均增速(8.0%),与GDP增速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当前,伴随着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不断抬头,国内经济发展面临更大压力,从而影响企业工资涨幅,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面临更大挑战。同时,珠海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突破5万元,在基期较高的影响下,持续维持较高增速将面临更大挑战。

  (三)居民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司与云河都市研究院联合编制中国城市发展综合指标排名,选取了与珠海排名相近的宁波、东莞、无锡、佛山四个非省会和副省级城市进行比较。在五个城市中,2019年珠海人均GDP位居第二位,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却位居最末位。从居民收入构成来看,珠海对工资性收入的依赖性比其他城市要高,2019年工资性收入占比73.6%,比宁波、东莞、无锡、佛山分别高14.2、2.5、7.5和11.0个百分点;2019年珠海经营净收入(8.7%)和转移净收入(5.1%)比重均较低,在五个城市排名中排第五位和第四位。整体来看,珠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收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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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再提高的建议

  (一)发挥各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充分发展。

  一是根据各区的功能定位,实施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区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是完善珠海交通网络系统建设,加快沟通东西部重要通道建设步伐,促使西部地区更好地承接东部地区经济、社会资源等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区融合发展。

  三是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破除东西部各区在教育、医疗等资源配置不均衡、硬件软件不协调、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等短板,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促进充分就业,夯实居民增收基础。

  一是稳就业。面对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成了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稳就业才能“稳收入”。一方面,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要更注重就业,信贷资金等要更倾向于活力较强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有利于促进就业;另一方面,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等重点人员的就业工作。要有针对性地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企业,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对困难企业,加大返还的力度和幅度。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多维度保就业。

  二是优化就业结构,拓展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吸收高素质、高收入劳动力的产业,以产业结构的优化带动就业结构优化。同时,通过创新带动就业,积极在网络创业、电子商务、新型职业等方面出台新举措,进一步拓展新型就业渠道。

  (三)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居民收入更多元化。

  一是加强金融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打击非法欺骗性理财产品等,拓宽基本财产性收入渠道。

  二是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居民经营性净收入稳步增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落实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以政策鼓励创新创业。继续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合理布局特色农业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民走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经营道路,促进居民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

  三是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制定可持续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和保障力度。

  参考文献

  [1]段华明.广东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与经验[J].探求.2008(06).

  [2]刘利亚.珠海经济特区的发展与辉煌成就[J].广东党史.2008(04).

  [3]珠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珠海市志1979-2000[M].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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