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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丨全国首部数字化政务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时间 : 2024-01-09 16:38:12 来源 : 中宏网 【字体:

  日前,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作为全国首部以数字化推进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保障。12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

  近年来,广东在全国率先启动数字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全省政务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经验做法,为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探索出广东样本。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结合广东政务服务发展和数字政府创新实际编制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并从《条例》出台的背景等三个方面做了介绍。

  一,党的十八大作出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系列重大部署。国家连续出台《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更是将数字化发展单列为一章,将经济社会发展的数字化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进行统筹部署。自2017年始广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国家部委的支持指导下,发挥强大创新实力、海量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等优势,在全国率先启动数字政府建设,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为广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部署,特别是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移动化方面积极探索打造出以粤省事、粤商通为代表的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取得明显成效。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制定了《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条例》将广东省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人民群众爱用、市场主体支持的举措提炼固化为法规,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广东省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广东大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政务服务创新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技术规范。

  三,《条例》分为总则、政务服务管理数字化、政务服务办理数字化、监督保障、附则共五章34条。突出特点主要体现出四方面。

  一是注重数字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条例》首次从制度设计上规范明确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与政务服务机构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中的职权分工,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来各类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固化的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确保政务服务及相关数字化工作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紧扣“数字化”与政务服务相融合的发展理念。目前各地区在政务服务法规体系建设中,侧重从传统管理方法、办理流程方面予以规定。《条例》在全国率先以数字化为主线,同时兼顾传统政务服务中流程优化、机制创新、环节办理、材料精简等内容,规定了政务服务管理数字化、政务服务办理数字化以及监督保障等要求,为政务服务全过程数字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突出政务服务数字化的广东特色。是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智能申报与审批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明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且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归档和移交。明确将依法开具的证明事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并推进实现全流程数字化办理。明确数字湾区建设,推动与香港和澳门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在数字化方面的合作,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机制,创新大湾区政务服务跨域办理业务场景和服务模式,便利三地的企业和居民。

  四是强化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工作创新。《条例》首次明确政务服务机构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数据采集使用原则和共享机制责任,有利于推动我省数据采集和共享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首次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受理程序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程序进行规范,填补相应制度空白。根据各级司法行政和监管部门实践,《条例》创新鼓励政务服务机构创新使用远程视频、数字化图纸审查等辅助方式,部分勘查审验工作可通过视频方式远程辅助,最大程度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同时,为进一步突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的保障,《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要求。

  《条例》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法规实施,将加强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培训,提升全省政务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能力,进一步明确《条例》中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及时发现和纠正与《条例》要求不相符的行为。二是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进行宣传解读,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为政务服务数字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指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魏文涛在发言中提到,作为全国首部以数字化助推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政务服务管理、政务服务全流程办理,到线上平台建设、线下大厅建设、后台监督管理,都融入了数字化创新应用实践。如《条例》第十二条强调“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省政府办公厅在2020年就下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是实践工作中的重要成果,因此固化在本《条例》。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自动受理、智能审查。在《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中已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2018年以来,深圳相继推出了“秒批”和“秒报”改革,并且印发了《深圳市推广“秒批”模式工作方案》等文件,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陈永康副主任回答记者有关审议《条例》草案过程中重点关注内容时提到,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和第六次会议分别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在条例审议修改过程中,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提出要进一步厘定相关概念内涵、明晰政府及部门相关职责;强化安全发展原则;完善监督保障规定、以评估评价促进效能提升;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补充相关细节。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燕梅就《条例》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举措做了回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将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制度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出台地方立法如《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等。

  数字化发展葳蕤蓬勃,传统服务连镳并轸,既体现政务服务速度、又保留了政府关爱“温度”。通过此次立法,广东将以数字化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同步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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