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广东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和经批准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预约
①点击“内地居民间结婚登记预约”;
②查看“预约须知”(“预约提示”及“线上预约所需材料”);
③准备好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和证明材料。
另外,跨省办理时需要提供在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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