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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出台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时间:2015-03-12 14:46:43     来源:本网


    3月9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局、广东保监会等四部门,印发了《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在国家允许探索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明确提出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的贯彻意见,实现了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四大突破。
    《通知》规定,具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已在广东省办理《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且上述证书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可在广东省范围内多个执业地点执业;规定广东省的医师多点执业注册试行备案管理,拟接收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书面备案;规定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试行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事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书面报备;规定允许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可以探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广东省拟鼓励参加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地级及以上市探索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即将医师的执业地点由原来的单位变成某一区域。
    《通知》还提出,省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原《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试行管理办法(2012版)》自3月9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