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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文智:坚持服务群众 着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时间:2013-07-29 14:46:31     来源: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经验法宝。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顺应人民期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客观要求,是新时期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着力明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面对群众,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同时,计划生育工作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事关群众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也是一项重要民生事业。因此,必须树立抓计生就是抓民生理念,坚持服务群众,始终把服务好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成为服务发展、惠及民生、促进和谐、造福于民的幸福工程。
  一、坚持服务群众,必须把加强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
  计划生育说到底是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也就是说,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只有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到家了,群众才能真正拥护和支持计划生育。所以,加强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
  (一)着力强化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使宣传教育更有感染力和渗透力。由于传统习俗根深蒂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还存在着较大距离,这就决定了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而且随着群众在生命、生育、家庭、健康等方面的观念日趋多元化,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在理念、内容、方式、手段上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之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总结以往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尤其要注意整体设计、系统规划、有效推进,着力打造一批富有影响力和推动力的宣传品牌,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增强宣传教育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教育成为各项工作的导向器和润滑剂,为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丰富宣传教育内容,使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和符合群众需要。大力弘扬以新型婚育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先进人口文化,改变以往单一宣传教育模式,紧贴群众求知、求美、求富、求健康的美好愿望,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将婚育文明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之中,使计划生育宣传内容不断丰富、延伸、升华,实现计生法规政策、婚育观念、社会风尚、科学知识等交叉融合,形成计划生育多样化、综合化的宣传内容架构,使计划生育宣传更加贴近群众实际,符合群众需要,深受群众欢迎。
  (三)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使宣传教育更加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围绕群众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不断求新、求精、求实,精心制作各种计划生育宣传品,广为宣传。紧紧抓住各种重大节庆日,如“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以及借助各主流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扩大宣传效果。注重把计划生育宣传与地方特色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以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人口文化教育。发挥群众在宣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互动双向的宣传教育方式,让群众成为宣传教育的主动参与者,实现接受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统一。
  (四)拓展宣传教育平台,使宣传教育更加全面系统和扎实有效。优化户外宣传环境,及时更新并提升户外宣传牌和宣传栏的档次和水平,着力体现时代性、富有艺术性、彰显人文性。以建设人口文化广场为载体,打造集婚育宣传、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人口文化公园,营造人文新风,促进生育文明。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可信度高、覆盖面广、渗透性强的优势,全方位开展人口计生公益宣传。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如大型电视、电子广告牌、LED显示器等户外大型广告设备,以及应用3G移动通讯系统,精心打造人口计生宣传服务信息平台,扩大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各部门资源,共同搭建更多的宣传教育平台,形成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宣教运行机制。
  二、坚持服务群众,必须把创新优质服务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
  计划生育每一项服务都与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直接相关,必须围绕不断满足群众服务需求,着力开展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创新服务、精细化服务的工作模式,使人民群众能够在更加科学、规范、温馨、舒适的环境中接受计划生育各项服务,让人民群众愿意来,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一)建立健全优质服务保障机制,立足在为民服务中提质提效。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伴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确立而建立发展起来的,首要任务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免费向人民群众提供,是典型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其经费由国家财政予以保障。因此,必须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核心任务,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为目标,以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契机,以开展创建国家和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为动力,以加强孕前型服务管理为抓手,着力巩固和提升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实现服务机构标准化、服务环境温馨化、服务内容人性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服务队伍职业化。
  (二)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立足为育龄群众创造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计划生育最大特点是为健康人群服务,是主动经常的服务,是有管理职能的服务。目前,虽然技术服务机构已经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但是随着人民群众对技术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现有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仍不能满足群众要求,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因此,围绕提升现有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尤其是加快实施科技服务管理信息化工程,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提高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和水平,实现服务管理内容全覆盖、服务管理流程全覆盖,服务管理区域全覆盖。
  (三)扎实推进计生服务队伍职业化建设,立足服务队伍能力和水平大提升。大力弘扬“团结、务实、创新、奉献”新时期广东计生人精神,着力营造“讲实话、做实事、求实效”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服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承诺服务和推行首问负责制,规范工作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全面系统制定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继续开展科技大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增强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造就一支懂业务、会管理和能服务、会服务、服务好的职业化人口计生队伍,以优良的队伍素质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四)大力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立足满足群众在优生健康方面的需求。生育一个健康聪明的小孩,不仅是每个家庭的共同期盼,也是各地政府共同的责任和愿望。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从单纯要求群众“少生”向为群众提供“优生”服务转变,这是改善民生、造福子孙后代的重要举措,也是人口计生工作转型的重要抓手。因此,必须以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生育健康水平为目标,围绕普及优生知识、防治不孕不育、预防出生缺陷、开展早期教育、建立救助机制等五个方面,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生健康服务。尤其要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预防出生缺陷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三、坚持服务群众,必须把完善利益导向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政府为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给予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以经济补偿和政策倾向的机制,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优惠、优待和照顾,让他们主动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所以,必须建立和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一)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奖励和扶助政策。当前,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标准低,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有较大差距,利益导向政策在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等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得到部分发挥。因此,必须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政策兑现、长期稳定,决不能因为财政困难而不落实,失信于民。同时,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标准,并建立和落实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增强利益导向政策吸引力。
  (二)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近些年来,各地政府和部门出台了许多民生普惠政策,但由于与计生优惠政策不相衔接,群众感觉不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所带来的更多实惠,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计生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因此,要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促进在“普惠”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和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的工作要求,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推进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好《关于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的规定》,推进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免费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优生促进、奖励优待、困难救助、便民维权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提高流动人口融合度和归宿感。
  (四)建立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长效机制,多渠道帮助解决其家庭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募捐、企业捐助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组织开展救助因伤致残、因病致贫、因灾遇难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尤其是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力度。全面推进全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促进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整体发展,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更多、更实际、更有效的保障。
  四、坚持服务群众、必须把促进依法管理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和群众法制意识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传统服务管理方式难以维系,加强依法行政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必须严守“依法行政”这条底线,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深化“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完善广东省城市和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等执法程序。认真清理和纠正违法行政问题,包括非法扣押群众,实施大月份引产、强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坚持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违法生育行为处罚的一种有效法律手段,对促进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生育公平和低生育水平稳定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法,漏征失管、随意减免、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因此,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违法生育行为,必须依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杜绝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三)深入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将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到法制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把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与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阳光计生和诚信计生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抓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着力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严格落实化解责任,限期妥善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热点信访关注办、重点信访加紧办、遗留问题跟踪办、疾苦信访热心办、突发信访果断办,推动信访问题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跟踪、件件有落实。
  总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十二五”宏伟蓝图的新征程中,我们要更自觉地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领,更加奋发有为地开创工作新局面,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事业的新篇章。(骆文智系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