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工作动态


省卫生厅“三打”专项行动工作专报(第20期)

时间:2012-08-07 17:10:35     来源:


深入打击非法行医  整肃医疗市场秩序
——汕头市龙湖区重拳出击整治黑诊所


    黑诊所非法行医,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安全,龙湖区各级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抓住“三打两建”的契机,把整治黑诊所,打击非法行医作为“三打两建”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包案,全力以赴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打击密度。“三打两建”以来,共组织开展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96场,出动卫生监督员1544人次,组织卫生、工商、公安、计生、城管、街道(镇)等参加的大型联合执法行动3次60人次,取缔黑诊所149家次,收缴医疗设备和药物一大批,同时,努力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地整肃医疗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高度重视,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机制。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卫生、工商、公安、城管、综治、计生、监察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切实加强领导,研究部署打非工作。随着“三打两建”工作纵深开展,7月初,龙湖区修订了《龙湖区整治黑诊所和非法行医问题工作方案》,对打非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进行再明确,再动员、再部署,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特别是查处黑诊所的高压态度,积极主动、广泛深入开展打非行动。
    二、发挥职能,坚持网格化经常性监督管理。区卫生监督所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落实监管。一是采取网络化管理严厉打击。将全所仅有7名卫生监督员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定责任、定地段、定区域,认真开展日常性和经常性督查,同时,每周组织两次全所集中巡查,集中力量取缔“钉子户”。二是采取不同措施严厉打击。卫监所根据不同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法,采取不同措施,严厉打击。如有的黑诊所在监督员上班工作期间不开门营业,下班后才开门营业的情况,大家就放弃休息时间,组织卫生执法人员晚上行动。三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认真梳理每一个案件线索,狠抓案件查办,充分发挥以案促查、以案促纠的作用,力求做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件件有回音,案案有结果。根据案件的梳理多次跟踪打击,先后取缔了顽固性的经营点,如“王玮平妇科诊所”、“刘步全诊所”、“村卫生站”、“恒康诊所”、“康健门诊”、“江西都昌特色诊所”、“便民牙科”、“胡医师儿科诊所”等。
    三、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行动。区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为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特别是查处无证黑诊所的高压态势,区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卫生、工商、公安、计生以及各街道(镇)等单位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查处非法行医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行医黑诊所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认真开展打非工作。如卫生部门依法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工商部门查处药店无证坐堂行医行为;工商部门依法查处需取得而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综治办(流管办)会同有关街道(镇)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打击利用出租屋作为窝点进行非法行医的行为;城管部门落实各执法中队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配合打击无证无照黑诊所的责任,在巡查过程发现无证无照黑诊所,现场责令其关门停止非法行为,对违规广告牌等依法依规处理,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对无证无照黑诊所进行查处、取缔,加强出租屋租住人员的暂住登记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街道(镇)、村(社区)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黑诊所进行查处、取缔,发现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黑诊所或为黑诊所提供场所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加强对本辖区自存土地、厂房、出租屋的管理,做好入户宣传,加强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教育,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非法行医提供经营场所。负责落实出租屋主清退有关部门通报移送的已被查处、取缔黑诊所经营场所的租赁,防止“死灰复燃”。
    四、源头管理,建立打非通报移送工作机制。针对黑诊所隐蔽性大,查处后又多次反复,执法人员到达黑诊所现场时已人走门关,执法人员一走又开门,单靠卫生监督部门现有的手段查处难度较大的情况,要求各成员单位把查处的黑诊所及时报送区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打非办及时通报移送各街道(镇),落实属地管理。各相关街道(镇)负责落实各村(社区)做好出租屋主的思想教育工作,清退相关出租屋的租赁,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投诉、举报或有关部门通报、交办查处或长期明显存在的黑诊所,有关部门未予及时查处、取缔的,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对有关部门查处、取缔并通报移送有关街道(镇)的黑诊所,若其“死灰复燃”的,追究有关街道(镇)、村(社区)责任,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五、卫生协管,实现镇村卫生监督有效覆盖。长期以来,镇村卫生监督全覆盖一直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难点。龙湖区卫生局结合实际,于2012年7月18日,召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在外砂、新溪两镇卫生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镇卫生院设卫生监督协管机构,由卫生局聘任监督协管员,依托区卫生监督所,担负起辖区范围内卫生监督任务。在全市率先开展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试点,实现镇村卫生监督有效覆盖和卫生监督职能对镇村的有效延伸。为此,龙湖区卫生局制订了《龙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明确了人员聘任、工作职责、年度考核、经费划拔等。区政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安排了每年10万元工作经费,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既不增加人员编制又有效壮大卫生监督工作队伍,更重要的是充分发挥镇卫生院资源优势和协管员基层情况熟悉优势,可以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公共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及早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查处。对促进镇村卫生监督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为实现镇、村二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行了有效探索。
    通过针对黑诊所问题所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特别是对城中村、城乡部黑诊所的地毯式的清理,龙湖区黑诊所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治,非法行医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
    7月27日,省卫生厅廖新波副厅长与医政处张伟副处长带队到记者曾经暗访的非法行医黑诊所问题比较严重的龙湖村督导检查时,媒体报道的黑诊所已被取缔,整个医疗秩序大为好转,群众也比较赞同。省卫生厅督导组对龙湖区今年以来整治黑诊所、打击非法行医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黑诊所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出租屋缺乏有效监管,以至于黑诊所被取缔后仍能轻易地重新租到房子,死灰复燃,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等情况,督导组要求龙湖区再接再厉,继续抓住“三打两建”的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经常性的执法力度,建立完善日常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发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沟通配合,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黑诊所、假医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行为。同时,要鼓励有资质的医师开设个体诊所,方便群众就近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