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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防控手足口病疫情

时间:2012-04-11 17:39:18     来源:本网


    广东省卫生厅4月9日通报,2012年1-3月,全省累计报告手足口病病例31635例,较2010年(24161例)、2011年(6960例)同期升高;其中重症病例90例,死亡病例1例,与2010年(重症106例,死亡5例)、2011年(重症17例,死亡3例)比较,死亡病例减少。2012年1-3月,累计报告10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4起,分别为韶关2起,广州、中山各1起,均发生在托幼机构;其中1起为感染EV71病毒引起,1起为感染CoxA16病毒引起,2起为EV71病毒和CoxA16病毒混合感染引起。
    手足口病是以儿童感染为主的常见传染病,今年我省手足口病疫情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以3岁及以下儿童为主,主要分布在农村、城乡接合部和外来人员聚集地,散居儿童发病数所占的比例要高于幼托儿童。专家分析,目前,我省手足口病逐渐进入高发季节,今后一段时间病例数将会呈增加趋势,预计将在5月至7月份达到高峰。我省绝大部分病例以轻型病例为主,患儿一般一周内即可自行康复,个别患者可能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炎、脑膜脑炎等并发症。
    省卫生厅今年1月份组织召开了春季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会,科学评估风险,及早部署防控工作,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在8个地市设立了监测哨点医院,每周采集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工作,严密监控手足口病疫情。各级疾控机构在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方面已做好了各项技术储备,并重点加强5岁以下散居儿童、学校、托幼机构等的疫情监测与防控,确保手足口病疫情控制在较小范围。下一步,省卫生厅将继续加强疫情监测,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重点加强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聚集地和托幼机构学生的防控工作。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动员各地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
    省卫生厅提醒公众,家长喂养婴幼儿时要洗手,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注意家居及环境卫生,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勤晒衣被和清洗玩具等用品。如有发热等身体不适,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链接:手足口病防控基本知识

手足口病防控基本知识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常见病、多发病。主要传播途径为粪口传播,密切接触、呼吸道飞沫、接触也可传播。发病以儿童为主,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发病主要原因是与生活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卫生习惯不良、个人免疫抵抗力低、接触已感染病毒的人员等因素有关。发病高峰在5-7月。发病特点以轻型病例为主,患儿一般一周内即可自行康复,轻症者有自愈性。主要症状为发热伴手足、口腔等部位皮疹或溃疡,口腔内的疱疹破溃时患儿往往疼痛难忍,不能吃东西。只有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炎、脑膜脑炎等致命性并发症。
    家庭预防手足口病要做到:一、洗手。家长喂养婴幼儿时要洗手,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二、加强居室内空气流通;三、经常彻底清洗儿童的玩具或其他用品,勤晒衣被;四、家长应尽量少让孩子到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以减少被感染机会;五、如有不适,及早到正规医院就诊。此外,还要注意婴幼儿的营养、休息,防止过度疲劳而降低免疫力。
    学校及托幼机构预防手足口病要做到:一、加强晨检工作;二、加强课室、宿舍或午休室通风;三、做好玩具、公用活动区、公用课室、教室等清洁消毒工作;四、教育学生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五、发现多人不适或因病缺勤,立即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
    各社区、各单位预防手足口病要做到:应大力开展以清洁环境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倡导良好卫生行为,减少病毒感染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