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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署春节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11-01-28 17:08:21     来源:



    1月27日,广东省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强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做好食品安全警示工作,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节日值班,确保全天24小时信息畅通,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保障全省人民度过安康、欢乐、祥和的春节。
    《通知》强调,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委员会)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要进行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监管不到位和执法不严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结合近期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力量,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一是要结合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加大对三聚氰胺、苏丹红、罗丹明B等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保险粉等易被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控,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问题产品流入消费环节。二是强化蔬菜、生猪、奶牛、水产品主产区、优势产区及大中城市郊区生产基地等重点地区,投入品使用、农产品流通等重点环节的农产品监测检查,集中整治农兽药超标和禁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组织开展打击“注水牛(羊)肉”及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对酒类、腊味、巧克力、糖果等应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小作坊、前店后厂等重点企业的联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问题企业的问题产品。四是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流通企业的监管工作,严把食品储存和索证索票关。五是开展对节日期间食肆酒楼、火锅店、集体食堂、用餐配送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控集体供餐单位和旅游景区沿线餐饮单位的超范围、超能力供餐;加强大型民俗活动聚餐等农村宴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餐饮单位米面制品、食用油以及辣椒制品等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存放管理,杜绝食品原辅材料与有毒有害的物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