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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彬厅长就CEPA五有关医疗服务内容答记者问

时间:2009-02-16 22:23:58     来源:


    一、如何查询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粤设置门诊部的申办条件和程序
    记者(以下简称记):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已经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置独资或合资门诊部,有关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在什么地方可以查询?
    姚志彬(以下简称姚):关于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开办门诊部的条件、设置的科目、申请时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以及审批方式等,可以访问广东省卫生厅官方网站(
www.gdwst.gov.cn),查阅我厅印发的“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中有关医疗服务事项的通知”(粤卫〔2008〕178号)。
    :我想了解具体的申请办理程序,可以向哪个部门询问?
    :具体的申请办理程序可以向省卫生厅办证大厅咨询(电话:020-84469270)。

    二、关于港澳永久性居民在粤申请开办独资门诊部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以到广东申请开办独资的门诊部吗?
    :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具有香港或澳门合法行医权,在香港或澳门行医满5年,或在香港、澳门两地连续行医合计满5年;或者在内地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连续5年以上,都可以到广东申请开办独资的门诊部。

    :港澳服务提供者到广东申请开办独资或合资的门诊部,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吗?
    :没有。

    三、关于港澳法人在粤投资开办门诊部
    :香港、澳门的法人可以在广东投资开办门诊部吗?
    :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有关规定的法人,可在广东独资、合资或合作设置门诊部。

    四、关于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粤申办门诊部投资门槛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申请开办独资或合资门诊部,对投资总额或合资比例有何限制?
    :没有。

    五、关于申办门诊部选址方面的要求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申请开办门诊部,对选址有何限制,哪些路段允许设置门诊部?
    :门诊部的选址要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之间要求保持一定的距离,选址还要考虑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为了鼓励港澳医疗服务提供者到广东省投资兴办门诊部,今年我省特别预留了30个以上的规划指标,分布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和珠海等市,除部分路段和街区因原有医疗机构过于稠密不宜再新增外,其余不作限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实行先到先得。

   :如果想进一步咨询门诊部选址的具体事宜,有什么途径?
    :可以直接咨询拟设门诊部所在地的市卫生局医政科(处),他们的联系电话分别是:广州020-38920920、深圳0755-25531457、东莞0769-23281022、佛山0757-83389625、珠海0756-2128253。

    六、关于申办门诊部的审批时限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申办门诊部,一般从受理到批准设置要多长时间?
    :为促进CEPA补充协议五在广东先行先试有关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我们简化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省卫生厅直接受理有关个案的申请,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