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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两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

时间:2008-05-04 17:13:48     来源:


    5月3日凌晨,省卫生厅通报了佛山市高明区1例怀疑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经省疾控中心连夜检测,其脑脊液、血清及肛拭子肠道病毒EV71阴性,大便检测阳性,根据卫生部5月2日晚上发布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该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病例。省疾控中心对4月25日高明报告的另一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的标本进行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大便EV71阳性,该病例也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病例。
    省卫生厅今天已成立手足口病防治专家组,加强对全省手足口病防治指导。
    专家呼吁: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 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 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 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 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 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二)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 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 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 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 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 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 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 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