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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科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文  号: 粤卫办科教函〔202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粤府办〔2018〕23号)和《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粤府办〔2019〕18号)等文件精神,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必须达到每万居民拥有4名以上全科医生的目标。其中,2020—2022年需累计完成培训全科医生1万人,2022年需完成培训全科医生3340人。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每万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是省医改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是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首诊医师。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2号)和《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工作、深化医改、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2021年起每万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已纳入医改考核指标,各地各单位更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全科医生培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抓紧抓实,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型全科医学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获得感。

         二、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一)落实招生计划。各项目市要按照2022年培训计划(见附件1),对照附件1“距2025年每万居民拥有全科医生4人的缺口数”,以及“中医类别人员占比20%”的要求,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制定细化方案,做好学员招收宣传。以市为单位,创新方式方法,灵活组织招生。各地要将“5+3”、“3+2”作为全科医生主要培训模式,逐步实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要分批组织在岗医师(含返聘)参加岗位和转岗培训,其中,中医类别临床医师为具有规定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鼓励将当地院校、监狱、戒毒场所等单位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纳入培训范围。在完成省级年度培训任务后还有缺口的项目市要主动增加培训人数,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开展市级全科医生培训。

        由于常住人口增长等原因,珠三角地区每万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增长较慢,影响全省占比。珠三角地区要对标对表,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全科医生培养目标。

         (二)加强基地建设。各地要切实落实政府主导的培训主体管理责任,强化培训基地“一把手”负责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属地助理全科基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全科医学科,增设全科医疗诊疗科目,加强精神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传染科等全科医学科相关临床轮转科室、临床技能中心和基层实践基地建设。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的通知》(粤卫函〔2018〕13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8〕199号)要求,对照国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评估指标,进一步梳理辖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设置及运行情况,科学设置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原则上当地全科专业住培基地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师资培训单位,不再承担助理全科医生具体培训任务。

        (三)强化师资培训。各地各培训基地要加强带教师资遴选和培训,建立健全师资激励机制。各项目市要按附件1要求组织做好助理全科医生带教师资培训工作,组织辖区全科专业住培基地开展师资培训,并遴选组织骨干师资参加我委委托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举办的助理全科医生骨干师资培训。全科医生培训协作体牵头基地要加强对协作体内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带教师资培训、轮科安排及培训过程等工作的指导。部属省属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医院以及珠三角地区全科专业住培基地,要按照城市三甲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的安排,深化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结对帮扶,帮助完善与提升培训条件和培训管理能力。

        (四)做好结业考核。

        1.考核时间

考核科目

考核日期

考核地点

组织实施

理论考核

8月27日(周六上午)

各市设立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考核室

省考试中心

技能考核

8月28日-9月4日

(各市自定)

各市指定符合条件的考核基地

各市卫生健康局(委)

        2.考核对象

        各地(单位)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但尚未结业,且已按照《广东省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粤卫〔2017〕33号)在全科(助理)医生培训基地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全部理论培训、基层实践和临床实践的人员,培训时间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减免培训时间的可按照减免时间顺减)。

        3.考核内容及方式

        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大纲规定的相关内容,详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10〕210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7〕48号)。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考核通过成绩单)培训学员报考全科医生转岗(岗位)科目,已取得助理全科医师资格证书(考核通过成绩单)培训学员报考助理全科医生岗位科目。

        理论考核采用计算机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答题均在计算机上完成。结业实践技能考核由各地市组织,原则上由各市全科医生培训协作体牵头基地或国家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集中实施。

        4.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7月1日-20日考生可登陆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网站( http://pxkszx.smu.edu.cn/)进行报名。

        7月21日- 31日,各考核基地(医院)对本市考生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8月1日-5日,各地市卫生健康局(委)进行资格复审。

        8月22日 -27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各地市、各医院要加强考核组织管理,确保考核质量,做到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科学规范。要在考试期间须安排巡考,重点检查考核考务组织方案和考前培训工作。要及时组织已取得结业合格证书的学员加注、注册或变更相应执业范围,并引导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诊疗服务。考务具体安排由省考试中心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及合格证审核事务工作由省医师协会负责。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方案由省中医药局另行发文通知。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项目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信息化管理,实行培训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通过广东省全科数据上报平台(网址:http://gdqk.wsglw.net)上报培训人员名单(模板见附件2),数据上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30日。各地市各单位要做好结业考核材料审核和信息上报工作,认真严格审核考生信息,确保考生考核资格和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项目市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卫生健康委分管部分财政事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74号)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各地要按照2022年专项资金任务清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各单位要按时发放培训对象生活补助,科学合理使用教学实践活动补助经费。教学实践活动补助经费可用于培训考试考核、理论培训、质量控制、师资培训、师资带教补助、教学用具配备、远程培训网络建设与维护补助等,相关经费纳入行政经费节约考核范围。要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观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资金的廉政监督和效能监察,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在完成年度总体培训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实际调整“5+3”、“3+2”、转岗培训和岗位培训人员数量,经费下一年度予以结算。对未完成年度招生任务或财政资金支出滞后的单位和地区,我委将进行全省通报。


        附件:1.2022年全科医生培训计划.docx

        2.全科医生培训人员名单(模板).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黄式锋,张心怡,联系电话:020-8384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