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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省级复赛和决赛的通知
分 类: 其他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文  号: 粤卫办基层函〔2021〕18号


粤卫办基层函〔2021〕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基本公卫项目办公室、省基层卫生协会: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粤卫基层函〔2021〕24号)和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12月中旬在广州举办省级复赛、决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12月13日11:30前各参赛队报到,13日下午复赛(13:00开始);14日上午决赛和总结颁奖,14日下午离会。

  (二)地点:华泰宾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

  二、参加人员

  (一)省级组委会: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分管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人;

  (二)参赛选手:105人,各地级以上市各1队,共21个队,每个队选手5名,具体要求如下: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即卫生院院长或副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

  2.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取得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有全科医生。

  3.公共卫生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有公共卫生。

  4.护理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5.乡村医生:在村卫生站执业的乡村医生,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不含乡镇卫生院到村卫生站巡诊、派驻的医师。无乡村医生的地市可选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执业助理医师。

  (三)参赛队领队:21人,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1名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参赛队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有关评委和工作人员。

  三、竞赛形式

  (一)复赛:复赛满分100分,团队展示、综合笔试和操作技能分别占10%、60%、30%。

  (二)决赛:知识竞答、服务场景演练分别占70%、30%。

  个人综合得分:复赛成绩占30%,决赛成绩占70%。未参与决赛的,决赛成绩为0分。

  团体综合总分:团队内个人综合得分的总和。

  比赛流程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以市为单位,于12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参赛队人员名单、选手个人简历(word版,详见附件2、3)以及团队展示PPT发送至指定邮箱:jkzx_jcdbs@gd.gov.cn(可携带U盘备份文件)。

  (二)此次竞赛决赛现场采取网络直播方式收听收看,直播链接另行告知,请各单位依时组织线上收看。所有参赛队需要统一着装,精神饱满,可自行设计队名、队旗和团队口号,在复赛时团队展示竞赛环节由队员展示。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赛活动人员自觉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均需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行程码、健康码方可进入竞赛会场。会场不接受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行程码、健康码异常,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入场。

  (四)参赛选手及领队要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纪律要求,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参赛队员和领队食宿由本次活动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竞赛组委会联系人:聂辉、许燕君,联系电话:020-83828152、13631356462、18922341667。


  附件:1.2021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复赛决赛流程.docx

            2.各参赛队人员名单.docx

            3.参赛选手个人简历.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