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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分 类: 其他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文  号: 粤卫基层函〔2021〕24号

粤卫基层函〔2021〕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省基层卫生协会: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通知》(粤工总〔2021〕20号)要求,为激发全省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广大职工的荣誉感和积极性,提高职工职业服务技能,进一步提升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广东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现将《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制定本级预赛方案,并于12月1日前完成本级预赛。本级预赛方案、活动总结(含参加复赛竞赛人员名单等)分别于11月10日前、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联系人:聂辉、林国鹏,联系电话:020-83828152,电子邮箱:wsjkw_jcc@gd.gov.cn。

  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联系人:许燕君、潘波,联系电话:020-31051192、31051411,电子邮箱:jkzx_jcdbs@gd.gov.cn。

  省总工会联系人:黄海鹏,联系电话:020-8388948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

2021年11月1日



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激发全省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广大职工的荣誉感和积极性,提高职工职业服务技能,进一步提升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广东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通知》(粤工总〔2021〕20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高质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迫切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是广大的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有利于激发基层医务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热情,提升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卫生健康系统敬佑生命、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有利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二、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有关部门举办,省项目办和省基层卫生协会承办。大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具体工作由省项目办和省基层卫生协会承办。专家委员会由基层卫生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委员会由省总工会有关处室、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工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监督整个竞赛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详见附件1。

  三、参赛人员

  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赛选手为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业务精通;医德医风好,群众满意度高。

  四、工作安排

  (一)组队形式。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组派1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6人组成,设领队1名、参赛队员5名。参赛队员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名,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护理人员1名、乡村医生1名。无乡村医生的地市可选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市级初赛。各地市卫生健康局(委)自行组织自学与预赛,比赛形式不限,相关费用自行承担,评比产生1个代表队参加省级复赛和决赛。省级复赛、决赛的餐饮住宿费用由省复赛、决赛组委会负责,交通费用自行承担。省组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派人观摩市级比赛。

  (三)省级复赛决赛。省级复赛、决赛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采取知识竞赛、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21个地市均参与复赛,团体分数排名靠前的6个地市进入决赛。复赛和决赛命题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完成。每位选手分别计分,团体分数为本队5位选手分数之和。

  五、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覆盖与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内容和技能。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乡村医生法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标准及指南,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规范、指引等。(具体见附件2)

  六、竞赛方式

  (一)复赛:分专业开展,含团队展示(包括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等形式,每名参赛队员均要参与。团队内5名队员个人成绩累计总分为团队成绩,按照团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拔出前6个地市进入决赛。其中综合笔试共性题占30%、专业题占70%。操作技能根据各专业服务内容进行考核。复赛满分100分,团队展示、综合笔试和操作技能分别占10%、60%、30%。

  (二)决赛:采用知识竞答、服务场景演练等方式开展。知识竞答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抢答题,服务场景演练通过团队协作形式,对指定场景进行演练。必答题考察专业知识,抢答题考察公共知识,按照答题队员个人成绩计分。服务场景演练题给团队成员均计分。出现分数相同的予以加试。决赛成绩按照答题结果进行计分。

  个人综合得分:复赛成绩占30%,决赛成绩占70%。未参与决赛的,决赛成绩为0分。

  团体综合总分:团队内个人综合得分的总和。

  七、奖项设置及表彰

  (一)团体奖。根据参与省决赛的团体综合总分结果,由高到低依次产生团体一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3个,另外设立团体优秀奖15个。根据地市组织竞赛情况和在省级竞赛中的贡献,设立突出贡献奖若干名。由省卫生健康委发文予以通报表扬。

  (二)个人奖。根据省级个人综合得分结果,分别获得以下表彰:

  1.五一劳动奖推荐人选:不分专业以省级个人综合得分第一的选手拟作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

  2.各专业个人表彰:一等奖5名(每专业1名)、二等奖10名(每专业2名)、三等奖15名(每专业3名),由省卫生健康委发文予以通报表扬。

  3.不分专业个人省级综合得分排名前五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等有关单位联合发文予以通报表扬。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各地市要充分认识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市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方案的要求,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竞赛方案,设置市级奖项等,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市要注意收集和总结竞赛活动的信息及经验,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本辖区的竞赛情况,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重点报道、深度挖掘。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理念和服务内容的宣传,增强社会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了解,要善于发现和及时选拔树立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展现我省基层卫生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精神风貌。要以竞赛为抓手,人人参与,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认真组织参赛人员关注“粤卫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基本公卫”,选择“赛前练习”栏进行培训学习,也可以登录“基公讲堂”小程序进行学习。

  (三)公平公正,以赛促学。各地市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级工会及有关部门,负责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复赛参赛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要切实落实竞赛相关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办赛。竞赛活动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层层选拔,优中选优,使真正有能力、有水平、有潜力的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脱颖而出,确保技能竞赛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docx

                  2.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参考大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