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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255号

粤卫案函〔2021〕255号


王茂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县域互联网总医院兜底夯实镇村健康保障的建议(第1478号)收悉。经综合省医疗保障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落地实施,推动了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2020年以来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也激发了大量线上诊疗需求。截至目前,全省有120家三甲医院开设互联网医院,占三甲医院的90.23%。

  为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发展,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多种类型和模式的医共体。2020年3月,省医保局印发《关于“互联网+”慢性病复诊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支持参保人享受“互联网+”慢性病医疗服务、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支持处方流转平台建设等“三个支持”政策,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茂名市高州市人民医院等地区和单位积极利用互联网医疗优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解决“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问题,成效明显。

  关于代表提出的“建立县域互联网总医院兜底夯底镇村的建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7月《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中《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三条 国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和“第六条 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用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高州市县域互联网总医院下设的实体专科医院、慢病防治站、各镇卫生院等各类机构应按照《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申办互联网医院。

  下一步,我委会同省医保局继续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各地、各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互联网+”在县域医共体、智慧医疗、互联网医院建设等各方面的探索,丰富线上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提升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陶华,联系电话:020-8382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