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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8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201号

粤卫案函〔2021〕201号


董美玲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控制广东省肝吸虫病流行的提案》(第20210832号)收悉。您关于加强肝吸虫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食用鱼生监管、加强病原检测试剂盒研发,切断肝吸虫病传播途径等意见建议,对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肝吸虫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借鉴吸收。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肝吸虫病防治情况

  (一)肝吸虫病流行情况。1973-2002年广东省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全省81个县(市、区)有华支睾吸虫病流行。1992年、2004年和2015年三次全国调查,我省人群肝吸虫平均感染率分别为1.82%、5.35%和4.68%。2016年以来,我省每年持续抽取一定比例人群样本开展肝吸虫病调查,2016年至2020年分别调查1.02万、1.74万、2.16万、2.29万和2.89万人,调查人群的肝吸虫感染率呈总体下降趋势,分别为7.53%、4.96%、3.21%、1.82%、0.88%。其中,江门、佛山、中山等珠三角地市食用鱼生的区域人群感染率为13.8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从监测调查情况看,我省肝吸虫感染率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随着近年防控力度加大,总体感染率有所下降,但部分地区呈现局部流行态势。

  (二)防控工作基本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肝吸虫病防治工作,近年来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防控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有关部门制发了《广东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肝吸虫病和土源性线虫病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各地将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纳入重点流行区地方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防治工作。肝吸虫病重点流行地区人民政府成立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健全监测网络。2016年至2020年,在全省各地市设立国家和省级肝吸虫病和土源性线虫病监测点,建立健全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监测系统,逐步扩大监测点覆盖范围,开展人群感染情况及宿主、媒介等流行因素监测,掌握人群寄生虫感染的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2010年以来,我省持续每年对生食淡水鱼中华支睾吸虫开展监测,共监测生食淡水鱼4736份,检出率在0%(0/55)至6.85%(37/540)区间。三是建立肝吸虫病防治试点。为探索可持续的肝吸虫病防治长效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肝吸虫病防治工作,2017年我委在中山市和江门市新会区启动肝吸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在社区开设肝吸虫病防治规范门诊,实施人员培训、健康教育、改水改厕等综合防治措施,2020年组织开展省级评估,试点地区肝吸虫感染率下降40%以上,达到了原定的目标要求。接下来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向全省推广,进一步提高基层防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群众的配合度,巩固和提升肝吸虫病综合防治效果。

  二、关于提案建议吸收情况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肝吸虫病防治科普宣传工作,卫生健康联合教育、市场监管、广电等部门,运用课堂教育、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华支睾吸虫传播途径及危害的认识;将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引导学生向家长和社会传播防治知识。

  下一步,我们将吸收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大肝吸虫病防治科普宣传力度。组织疾控部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种渠道开展肝吸虫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宣传的频次和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健康饮食、科学防控的氛围。二是加强风险宣传教育。针对生食水产品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发布生食水产品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生食水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谨慎选择食用,同时,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并结合日常工作,加大正向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三是农业农村部门计划在水产养殖主产区举办相关培训班,强化广大渔业从业人员肝吸虫病防治意识,加强养殖环境把控,指导养殖户加强灭螺消毒等工作,防止人体排泄物和周边动物日常活动产生的粪便污染养殖水体,从源头上把控肝吸虫感染鱼体的风险。同时,提倡食用经冰冻处理(零下20度冰冻至少3天)符合要求的水产品,阻断肝吸虫的传播途径。

  (二)关于禁止出售不合格鱼生问题。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注重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要求经营生食水产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务必采购来源合法、检测合格的水产品,规范餐饮加工制作流程,保障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建议,综合施策,从源头上保障食用鱼生安全。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阳性食品的溯源和处置,加强餐饮业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的食品经营行为。二是加强专项监督抽检。增加抽检批次和扩大抽检范围,严厉打击不合格的生食水产品进入流通餐饮环节。四是农业农村部门将动态开展淡水养殖卫生系统监测,掌握淡水鱼的感染情况,科学指导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阻断肝吸虫病的传播。农业农村部门继续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不断提高无害化和卫生厕所的覆盖率。

  (三)加强病原检测试剂盒方面的研发。加强对肝吸虫检测诊断试剂的研究,是强化肝吸虫病控制措施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参考提案建议,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农业科研机构,以及高校等联合攻关,研制灵敏度高、无创简便的检测和诊断方法,并研发操作性强、易于推广的诊断试剂盒。省农业农村厅将要求项目研发单位将研发产品在我省肝吸虫病重点流行地区开展一定的示范推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林志祥,联系电话:020-8382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