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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281号提案答复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204号

粤卫案函〔2021〕204号


朱新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的提案》(第20210281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健康广东、打造卫生强省”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积极推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为健康广东、健康湾区提供强有力卫生健康人才支撑。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完善组织架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培工作,将住培工作纳入医改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省级住培协调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多部门联合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全省住培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多部门协同推进住培工作。委托广东省医师协会协助负责住培日常管理,成立了省住培专家委员会、省住培考试中心(挂在南方医科大学)等机构,省级住培管理组织架构基本完善。

  (二)健全住培制度。我委先后出台《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文件,对住培基地遴选认定、基地建设、动态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与带教激励机制、招收与结业考核管理、学员待遇保障、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加大投入力度。省财政从2016年起设立住培补助专项,对社会人住培医师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用于住培医师学习生活补助和临床教学实践活动。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市根据当地水平予以相应的市级财政补助。各级财政补助向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倾斜,如省级财政对全科专业住培医师予以补助3万元/人/年,广州市对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住培医师额外补助2万元/人/年。持续的财政投入,有力地保障了培训制度的顺利落实,住培医师生活和学习也得到了保障,增强了基地“教”和住培医师“学”的积极性。

  (四)保障培训质量。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严格过程管理,狠抓培训质量。加强基地建设,要求培训基地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投入,不断加强培训基地、专业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和基层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分层分片,发挥高等院校以及其附属医院基地在师资和经验方面的优势,全面规范带教师资培训,并要求完善带教师资激励、退出机制,以师资同质化推动培训同质化。加强督导评估,实行院级督导制度,要求基地经常性自查,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基地自身培训水平。建立第三访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评促建,提升基地培训能力。严格考核评价,以首次执业医师资格考核、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和结业考核通过率为抓手,加强住培医师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及结业考核,提高住培医师理论水平和临床实践能力。

  “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建成住培基地81家,基地数全国第一;培养住培医师3.6万人,住培师资2.6万人,培训人数全国第一;建成国家级住培示范基地1家、国家级重点专业基地14个,省级重点专业基地20个。

  二、关于委员提出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激励考核制度。近年来,我委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厅局,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共同推进住培工作,加强住培医师激励考核和待遇保障,要求住培基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所在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对象薪酬待遇发放标准,鼓励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对象的薪酬待遇予以倾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社会人住培医师,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社会人住培医师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者,符合相关规定的正常培训时间计入工作年限,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鼓励有条件的住培基地加强住培医师科研能力教育,吸引有意愿有能力的住培医师参与科学研究,提升住培医师科研素质。

  (二)关于基地认定标准。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住培基地认定标准制定权限在于国家。我委赞同您提出的有关病例数及妇产科专业细分等建议,已将相关建议反馈至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三、下一步工作

  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会同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厅局,加强医教协同,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住培医师激励机制,加快培养培训具备岗位胜任力的住培医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7日

  (联系人:黄式锋,联系电话:020-8388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