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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14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25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154号

粤卫案函〔2021〕154号


省总工会:

  吴少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把心理健康体检列入常规体检的提案》(第2021014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赞同吴少珍委员的提案,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9年,我委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总工会等24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号),提出工作目标: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科学、规范、有序发展,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满足等。同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粤府〔2019〕116号),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出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失眠障碍、抑郁症和焦虑障碍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随着心理健康与关注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心理需求缺口逐步增大,心理服务资源和需求高度集中。为满足群众心理需求,我委及时将全省免费心理援助热线整合公布,报备11条电话热线上线国务院客户端心理干预服务应用APP,为全国各地、社会各界群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目前,全省已开通省级3条心理援助热线,20个市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其中13条热线提供24小时服务),共设热线座席105个,安排热线员550名,接听心理求助电话累计148455次。全省21个地市均建立了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已完成覆盖至镇街(社区)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任务,共培训4700余人,心理服务和援助网络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推进心理服务各项举措,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探索将心理健康服务列入常规体检范围的可行性,鼓励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结合辖区居民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实际,探索建立社区心理咨询门诊服务机制,进一步推进完成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的目标。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刘瑞,联系电话:020-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