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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27号(社会管理10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0〕278号

粤卫案函〔2020〕278号


省民政厅:

  现就彭长纬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广深圳颐年卡安排至广东省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配套政策法规,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将其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不断提高老年人民生福祉的重要措施积极推进。2014年,出台了《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2017年,全面修订了《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全省各地均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落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或者控股的公园、博物馆(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陵园)、名人故居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以上惠老政策均不设户籍限制,在我省范围内的外地常住老人均可享受。

  在交通出行优待方面,深圳、珠海、佛山、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云浮等15市对符合条件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实行包括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乘车优待卡等在内同城优待政策。当地常住港澳老年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或老年乘车证),与当地老年人享受同等乘车优待。目前,广州市正在积极修订《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并列入了今年政府规章修订计划,修订方向是对常住本市半年及以上外埠老年人(含港澳台老年人)与户籍老年人同等优待。中山市已研究修订公交补贴政策,将港澳老年人纳入免费乘车优惠对象,待工作流程完成后会尽快公布实施。韶关市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启动修订《韶关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汕头市、肇庆市拟于明年推动把老年人乘车优待范围扩宽至常住外埠老年人。汕尾市、揭阳市由于地方财政不太宽裕,乘车优待的范围暂未覆盖常住外埠老年人。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老年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老年权益保护工作督查检查,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有效落实。结合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入户的契机,积极宣传解读老年优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做到让老年优待权益保障相关知识家喻户晓。我委拟将修订《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纳入我省2021年立法计划,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学习深圳市“颐年卡”的做法,随经济社会发展扩大优待范围、丰富优待内容,以适应新时代老年优待工作的新要求。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张海光,联系电话:020-8319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