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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0〕178号

粤卫案函〔2020〕178号

黄烁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建议(第1093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方面

  (一)加强出生缺陷防控相关政策和防控知识宣传。为进一步加大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我省发展规划,我委出台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以预防为主,积极开展世界地贫日主题宣传活动,并以宣传海报、手册、教育读本等多种形式普及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培养群众自觉养成优生优育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二)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需方补助标准。我省财政累计投入20亿元用于出生缺陷防控,出台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成立省市县三级143家出生缺陷干预中心、产前诊断实验室49个,形成了“省指导、市诊断、县筛查”的工作模式。从2011年起,我省设立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符合条件的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产前诊断服务和重度地贫胎儿终止妊娠服务,从2014年起,我省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省财政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孕产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给予补助。其中:孕产妇筛查每例补助265元、新生儿疾病筛查每例补助79元,需方财政补助80%,个人负担20%。我委拟今年启动新周期出生缺陷防控项目方案,并将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需方补助标准、逐步扩大筛查病种等建议纳入。

  (三)扩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筛查病种,推进新项目新技术的应用。我省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目标人群均涵盖了全省所有的育龄妇女,全省居民均能享受优惠和补贴。2019年全省孕妇产前胎儿染色体异常筛查率和地贫筛查率均达到80%以上,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及听力障碍等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免费地贫血常规初筛78.8万对,孕期唐氏综合征筛查82.42万例,孕期明显结构畸形筛查69.38万例,发现重型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等严重致死致残畸形儿2838例,采取终止妊娠措施2730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124.57万人;新生儿听力筛查114.82万人。下一步在新一周期的广东省出生缺陷防控项目中,拟逐步扩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筛查病种,引入新项目新技术到补助范围中。

  (四)加强出生缺陷防控信息系统建设。2019年7月,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全面上线,并在9月开发启用母子健康e手册微信小程序,作为省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应用端,为群众提供自我记录、自助报到、自助建册、预约检查、预约上课、查看报告、证照联办等服务。全省上线机构2000多家,业务用户1.3万人;建立上报1109万新生儿档案、451万孕产期健康档案、701万0-6岁儿童健康档案;多个妇幼保健机构建成从群众自助报到、自助建档、HIS对接、LIS对接、检查结果e手册推送的“全流程信息化”保健院;母子e手册微信小程序初步在全省1000多家机构推广应用,已开通用户11万人,发送检查报告40.3万,通过e手册微信小程序及粤省事实现“刷脸申请,证照联办”生育服务电子证照1.5万人,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预约9.6万人,有效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全方位提升群众的就医体验。我委将进一步优化省妇幼平台功能,加强省市县妇幼系统对接,逐步统一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系统,促进互联互通,大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有关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中减轻苏区老区财政负担的建议。近年来,省财政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包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

  生育扶助保障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项目,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重点老区苏区地方支出责任。2019年,省财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通过专项财力补助、加大对老区苏区财力均衡支持力度等方式,财力进一步向基层财政下沉,有力支持苏区老区的民生事业发展,包括梅州市在内的欠发达地区可统筹更多的财力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有关工作。同时我委拟今年启动新周期出生缺陷防控项目方案,拟进一步提高中央苏区县等地的省级财政补贴比例。

  二、有关省政府对梅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财政高度重视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有关工作。一是2017-2020年省财政按省定标准100%,安排建设资金9亿元,支持梅县区畲江镇中心卫生院等5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为县级公立医院,安排5.74亿元支持9家县级综合医院升级建设,安排3.39亿元支持7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安排7680万元支持6家县级急救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2018年起,省委、省政府将梅州市人民医院纳入高水平医院建设范围,省财政专项安排3亿元支持梅州市人民医院建设,将梅州市人民医院打造成粤北地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切实加强粤东西北县级妇幼保健院的硬件设备设施,各地可统筹资金做好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等工作。二是2020年,省财政延续安排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0.98亿元,支持各地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完善出生缺陷筛查干预体系,对孕产妇、新生儿遗传性疾病筛查予以补助,通过提高筛查率降低出生缺陷率。三是2020年,省财政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项目资金0.34亿元,继续为欠发达地区县级公立医院招聘300 个专科特设岗位,包括儿科、妇产科医生等紧缺岗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市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明确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梅州市级医疗机构建设按规定由梅州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落实相关资金保障,支持我省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政策,按照政策加大对梅州市医疗卫生领域的专项补助,进一步加大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陈宁,联系电话:020-8382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