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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分 类: 其他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12日 文  号: 粤卫医函〔2020〕56号

粤卫医函〔2020〕56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9号)和《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二版)》要求,为全面推进我省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同意,现将《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联系人:陈星宇,电话:020-8380117,传真:020-83805506,邮箱:wsjkw_chenxy@gd.gov.cn。


 广东省新冠肺炎肺炎指挥办医疗救治组

(代章)

2020年3月10日


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9号)和《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二版)》要求,为全面推进我省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保障捐献血浆者和患者安全,鼓励康复者捐献血浆,提升重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建立多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全面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制备和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及服务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动员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用于临床救治,保障捐献血浆者和患者安全,进一步提高我省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二、工作职责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成立省级采集、输注、临床专家组,制定采集等工作方案,组建相关专家组对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制备和治疗进行全过程质控,密切跟踪治疗情况,动态开展康复者恢复期血浆质量和患者病情监测和效果评估。

  (二)宣传、网信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规范做好宣传工作,为救治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等。

  (三)科技部门:省科技厅负责加强对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科研工作的管理指导。

  (四)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负责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协助定点救治医院做好宣传、动员、招募恢复期献血浆者、恢复期献血浆者慰问和人道救助工作。

  (五)公安、国资等有关部门:依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新闻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宣传动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筹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方式,积极宣传康复者血浆对于挽救重症、危重症患者生命的重要作用,宣传捐献血浆对人体无害、捐献者享受无偿献血的荣誉待遇和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等激励政策,弘扬献浆救人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发现热点敏感问题及时通报宣传和网信部门,提出应对建议,科学研判处置,确保舆情平稳。各血液中心(血站)、定点救治医院等单位及社区要精准、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为康复者捐献血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倡导、招募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康复者踊跃捐献血浆,挽救重症、危重症患者生命。各级红十字会要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二)明确捐献血浆的激励措施。按照《献血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会同省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完善我省捐献恢复期血浆的激励制度,褒扬捐献血浆、挽救他人的高尚行为。恢复期血浆捐献者享受无偿献血荣誉待遇和各级红十字会给予的慰问及人道救助,捐献血浆200毫升视为一次全血。捐献血浆后,颁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卫生局三部门统一制作的捐献证书。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的激励政策,推动自愿无偿捐献血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加强管理和引导社会给予捐献血浆者的捐赠。

  (三)提供献浆优质服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血液中心(血站)与定点救治医院建立协作机制,密切合作,无缝衔接,组织做好捐献血浆前、中、后各项服务工作,以捐献者为中心,合理设置捐献血浆点,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工作方案(试行第二版)》,规范开展康复者临床评估、捐献告知、知情通知等,对捐献血浆者开展“一对一”的服务,做好采浆人员防护和捐献血浆者服务,不得超采、频采,充分尊重捐献血浆者知情同意权、个人选择权及个人隐私,切实维护捐献者健康权益,保障献浆安全。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志愿者配合血液中心(血站)、定点救治医院参与咨询、服务、随访等工作,省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与输注专家组负责提供血浆采集指导和技术支持,配合各血液中心(血站)开展血浆采集、制备工作。

  (四)实施全程质量控制管理。成立省级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采集、输注、临床三大专家组,指导各地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捐献招募、动员、血浆采集制备、血浆实验室检测、人员安全防护、实验室消毒和恢复期血浆临床应用指南及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等,明确输注适应证、输注剂量及输注原则,做好献血浆者和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开展技术风险及效果评估,提出相关建议,总结临床治疗经验,优化完善治疗方案,进一步提升重症、危重症患者治疗效果。做到康复者临床评估、血浆采集、检测、制备、储存运输等质量控制全过程覆盖。

  (五)强化科研管理。各级科技部门积极加强对承担任务单位的监管、研究数据收集,形成科研成果,为完善血浆治疗方案提供科技支持。承担此次疫情防控科研任务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科学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完善研究设计、实施方案,全面收集研究数据和信息,并将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时向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科研组报告,健全从科学研究到临床应用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全面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血浆捐献动员采集及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分工协作,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通过加强新闻宣传、社会动员、完善激励政策、做好科研管理、献浆服务和质量控制等多措并举,通力合作,积极引导康复者参与血浆捐献活动,安全开展血浆捐献、采集、制备、输注等救治工作。

  (三)精心部署,迅速落实。省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自身的职能和工作任务,认真部署、指导各地开展本辖区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捐献血浆者提供交通、出行便利,优化捐献血浆服务流程,保障捐献血浆者安全,科学合理输注血浆,提升治疗效果。


  附件:1.广东省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输注、临床专家组

            2.广东省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工作方案(试行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