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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54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8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83号

粤卫案函〔2019〕83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刘志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自来水管网供水安全的提案(第20190549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委员提出完善自来水管网供水安全的建议。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监管和监测,保障供水管网水质安全。水质监测方面,卫生健康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定期开展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并按要求每季度公开有关监测信息,2011年以来我省各级疾控机构依托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持续开展末梢水监测,监测网络已覆盖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县(市、区)城区和90%以上乡镇。各监测点于每年枯水期、丰水期各监测1次。监测指标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除放射性指标外的全部常规指标。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将有关监测情况和风险问题通报给水利、生态环境保护、住建等部门,起到了预警提示作用。同时,从2017年起各地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用户水龙头水质安全信息,2019年起信息公开工作扩大至各县(市、区)。目前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主要面临经费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我委将参考政协委员建议,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增加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通过监测水龙头水质为及时预警提示供水管网水质安全问题发挥更大的作用。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钟芸,联系电话:020-838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