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40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6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50号

粤卫案函〔2019〕50号


省市场监管局:

  谢小夏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严格规范使用餐具洗涤剂的提案(第20190400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委员提出的建议,应严格规范餐具洗涤剂的使用。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是餐饮业餐具、饮具消毒社会化服务的产物,其供应的餐具、饮具的卫生质量与群众健康息息相关。与提案有关的我委的职责是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使用洗涤剂环节的监管。近年来,根据职责,我委高度重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工作。2016年,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包括了洗涤剂使用环节的监管。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消毒服务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的自律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事后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8、126条规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使用的洗涤剂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卫生规范。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洗涤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处罚。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16日

  (联系人:钟芸,联系电话:020-838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