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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22日 文  号:

粤卫函〔2018〕1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委(局)、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局(委)、公安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转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