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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文  号:

粤卫函〔2017〕117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综治办、网信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信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56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委联合省综治办、省网信办等11个部门,成立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广东省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综治办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7年7月31日


广东省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印发《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卫办监督函〔2017〕56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自2017年7月起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司其职,严厉打击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等活动,重点整治发布不良信息、中介违规经营、非法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监管,严查严惩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利益链条各非法主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促进相关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对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查处,重点查处取得合法开展资质的医务人员到无资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非法场所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二)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活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查处打击,严肃查处非法组织买卖精子、卵子和代孕的中介机构和人员。
        (三)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以及“代孕”宣传的广告、信息等进行清理和查处。
        (四)加强对省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采购、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省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和省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和省卫生监督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省综治办、省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局等单位相关处室和省卫生计生委政法处、医政处、妇幼处、家庭处、流管处等处室相关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并确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办公室职责:落实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收集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做好跨区域案件的移交;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实施重大案件的会商研判和督查督办。
       各地市参照以上内容,成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机构,参照相关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四、工作部署
       (一)部署整治阶段(7-8月)。各地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自查整改等工作。各地市要加强与辖区内取得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沟通,收集排查非本机构超排卵、多胎妊娠减胎就医患者提供的信息,对社会人员在医疗机构生殖中心派发印有“代孕、包生男孩”等信息的小卡片线索进行收集核查,力争做到每条线索有追踪,每个案件有结果,严查严惩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利益链条各主体。
       (二)重点抽查阶段(9月)。省卫生监督所要定期收集、研判网络舆情信息,积极抽查各地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指导各地市开展工作,重大案件情况要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省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将组成抽查工作小组,到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形势严峻的地市进行暗访、督查。
       (三)总结通报阶段(10月)。我委将联合综治办等部门开展对省内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研判和指导。全面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将各地市工作情况汇总后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对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公示,并将被处罚主体通报各部门纳入全省信用监管体系联合惩戒;对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行为,通过通报、纳入异常名录等行政管理手段进行监管。
       五、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行动,负责组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核查,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采供卵和“代孕”相关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定期将社会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派发印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信息的小卡片收集通报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二)综治组织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发动基层综治组织发现、排查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线索,形成联合打击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工作合力。
       (三)网信部门负责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监管,清理“代孕、助孕、泰国试管婴儿、包生男孩、性别选择”等信息,对相关成员单位研判转交的网上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害信息进行清理处置。会同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网站平台。做好专项行动的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卫生计生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
       (五)省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卫生计生部门、公安机关、法院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
       (六)电信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网信、卫生计生、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监管,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站。
       (七)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的犯罪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严厉打击。
       (八)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动员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广大居民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积极发现、举报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形成打击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群防群控的局面。
       (九)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广告,依法查处卫生计生等部门移交的开展代孕、买卖卵子等业务的中介机构。
       (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及时将相关线索通报卫生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案药品、医疗器械的真伪及合法性进行鉴定。
       (十一)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和排查,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本地区联合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防范社会伦理冲击风险,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抓紧部署实施,及时通报信息和工作进展,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功能,让宣传工作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让群众主动远离非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违法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违规组织和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人员。通过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行业行为,同时警醒公众,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三)全面排查,查处违法案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社区联防人员、基层综治组织的作用,全面摸排,及时发现线索。本次专项行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45和020-84469333)和网络投诉举报渠道(http://www.gdwst.gov.cn打击代孕举报投诉信箱)。各地也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到位,严格依法行政,对工作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公检法机关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助,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组织督查工作,了解基层工作进展,协助解决基层工作问题困难,扎实推动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各地要抓紧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和移交相应部门。各地市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重点地区和重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五)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将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打击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合作制度,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要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综合治理,联合惩戒。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参与政策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宣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健康发展。

       附件: 1.广东省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办公室及联络员名单.doc

         

                  2.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