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时间:2013-04-23 11:01:59 来源:
2011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二五”卫生事业的开局之年。各级卫生部门在卫生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行业监管,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各项卫生工作取得进展。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如下:
一、卫生资源
2011年,我省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卫生资源总量增加,结构布局优化,医疗服务条件不断完善。
(一)卫生机构总量稳步增长,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壮大。截止2011年末,全省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16962个,比上年增加421个。其中:医院(1125个)增加3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88个)增加121个,门诊部所(11392个)增加336个。由于撤、消、并、转等原因,卫生院(1286个)减少70个,其他机构数基本保持稳定。全省1125家医院中,三级93个(内:三甲70个),二级451个(内:政府办县及县以上未定等级医院148个),一级199个,其他382个。
另,全省设立村卫生室28973个,与上年相比,增长2.2%。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量(45935个,含村卫生室)约占全国的4.8%。
(二)病床总量持续增长,医疗服务条件进一步改善。截止2011年末,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达32.5张,占全国总量的6.3%。其中:医院24.6万张,卫生院5.2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7万张,妇幼保健机构1.5万张。与上年相比,床位总量增加2.5万张,增长8.3%;其中:医院增加2.2万张,增长9.8%;妇幼保健院增加0.2万张,增长17.6%;卫生院略有下降。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由上年的2.87张增加到当年的3.09张。
2011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达1425.0亿元,万元以上设备台数31.9万台,房屋面积达4399.6万平方米,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19.5%,8.4%,5.3%。
(三)卫生人力资源增强,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不断增长。截止2011年底,全省卫生人员(不含村卫生室,下同)达58.2万人,其中:卫技术人员47.6万人,管理人员2.8万人,工勤技能人员5.6万人,其他2.1万人。与上年相比,卫生人员增加3.2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0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7.9万人,注册护士18.0万人,分别比2008年增加1.1万、1.8万人。
另,全省村卫生室拥有卫生人员4.5万人,其中:乡村医生、卫生员3.5 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1.0万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总量占全国的7.3%。
伴随卫生人员总量增加,人均拥有量不断增长。2011年,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数从上年的4.36人提高到当年的4.61人,执业(助理)医师从1.68人提高到1.78人,注册护士从1.6人1提高到1.74人。
通过招聘毕业生,加强在职人才培训,对口援助等多种方式,卫生队伍不断壮大,高等人才总量日益增加。卫生人力资源数据显示,2011年全省技术职称高级职称人员4.3万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5.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3.2%,4.0%医疗卫生专业队伍得到充实和加强。
(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对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2011年,我省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领导,首批87家卫生信息化省级试点单位开展了区域卫生信息化、县域卫生信息化、远程会诊系统、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公共卫生综合平台建设等7个方面的试点工作,并专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16个县级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全省卫生信息化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发展,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梅州、阳江、江门和潮州等8个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初步建立或实现阶段性目标。全省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近4800万份,“健康卡”、“一卡通”便民利民工程发卡共约2000余万张。2011年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中建立标准化电子病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医学影像系统、实验室检验系统的机构数分别比上年增长22.8%,4.7%,7.7%和5.8%。据不完全统计,全省2011年卫生信息化总投入6.5亿元。
(五)卫生总费用逐年增加,居民个人支出比重持续下降。2010年全省卫生总费用为1509.6亿元,其中:政府支出359.3亿元,社会支出539.1亿元,个人支出611.2亿元,分别占23.8%,35.7%,40.5%。人均卫生费用从2008年的1202元增加到2010年的1446元,增长20%。与2008年相比,全省卫生总费用增长27.0%;政府支出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个人支出下降2.4个百分点。随着政府投入总量增加,比重提高,卫生筹资来源趋向合理,卫生筹资公平性逐步改善。
二、医疗服务
2011年全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卫生服务利用继续增加,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涨幅回落,居民看病、就医难问题有所缓解。
(一)城乡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迅速。
基层卫生服务建设投入增长。省政府将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列为2011年 “十件民生实事”,投入3.45亿元用于加强200个乡镇卫生院、20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9个欠发达地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同时继续抓好中央新增投资基层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稳步加强。
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得到强化。截止2011年底,全省67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医院299所、妇幼保健机构64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7所、卫生监督所65所(上述四类县级机构共有人员8.1万人);与上年相比,机构数增加2.3%,人员增加7.7%。全省1252个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5.0万张,卫生人员7.9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5万人);与上年相比,由于机构合并、转制等原因,乡镇卫生院机构数减少20个,人员数减少1945人,床位增加1759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从2009年的1.21张增长到2011年的1.43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数从2.02人增长到2.24人。全省2.9万家村卫生室,拥有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1.0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5万人(其中:乡村医生3.1万人),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从2009年的0.85人增加到2011年的1.0人。
2011年,农村卫生条件继续得到改善。平均每个县级医院业务用房面积从2010年的1.1万平方米增加到2011年的1.2万平方米,万元以上设备从2010年的64台增加到2011年的88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达到2857平方米。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快速发展。截止2011年底,全省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88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66个),卫生技术人员3.5万人。与2010年相比,机构增加5.3%,卫技人员增加11.6%。
(二)医疗服务总量大幅增加
1.门诊量、住院量快速增长。2011年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达6.5亿人次(占全国的10.4%),其中:医院2.9亿人次,卫生院0.7亿人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9亿人次,村卫生室1.0亿人次,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0亿人次。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增加0.5个亿(增长8.4%),其中:医院增加0.4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加0.1亿。2011年,全省居民到医疗机构平均就诊6.2次。
2011年医疗机构出院人次数达到1083.5万人次,其中:医院797.1万人次,乡镇卫生院173.0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出院病人总量增加58.8万人次,增长5.7%。
2.公立医院诊疗服务增加。2011年,全省公立医院诊疗人次达2.7亿人次,出院人次724.9万(分别占医院总数的92.2%、90.9%),比上年分别增长13.5%,11.5%。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比重提高。2011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诊疗人次达9126.1万人次,占全省总量的14.0%;与上年相比,增长12.6%,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
4.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量大幅度增长。2011年,全省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3672.5万人次,出院人次数达181.6万人次;乡镇卫生院诊疗、住院人次分别为6699.3万人次,173.0万人次;村卫生室诊疗人次为1.03亿人次。与上年相比,三类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增长4.8%。
(三)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2011年,全省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继续提高,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缩短。全省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79.7%(内:医院86.5%),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1日(内:医院9.1日),较上年下降0.3日。
2011年卫生部门五级综合医院的医师日均担负11.8个诊疗人次和2.1个住院床日,与上年相比,医师分别提高0.2次,0.1日,工作负荷略有提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医疗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我省不断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改善。2011年,医疗机构入院前后诊断符合率为99.4%,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为99.6%,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为98.7%,院内感染率为1.1%,术后感染率为0.15%,各项指标均保持较好水平。
护理服务能力和护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省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改革护理模式,扩充护士队伍,护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2011年,全省三级医院100%开展优质护理服务,93%的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患者满意度均在95%以上。初步形成重视支持护理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全省医药费用涨幅得到控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初现下降趋势。2011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分别为60.3元、53.8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5%,2.9%。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分别为2811.5元、1641.5元,分别比上年下降6.1%,6.7%。
医院医药费用涨幅得到控制,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61.8元,较上年上涨5.3%,涨幅减缓(2010年11.3%),低于全国的9.9%;平均每出院者次均医疗费用7853.2元,较上年上涨4.3%,涨幅减缓(2010年8.9%),低于全国的8.9%。其中:公立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58.3元(2010年:150.3元),涨幅为5.3%(2010年:10.7%);住院病人次均费用为8017.8元(2010年:7674.1元),涨幅4.5%(2010年:7.0%)。
三、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近年来,全省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有力,疾病防控功能逐步增强,卫生应急能力明显提高。截至2011年底,全省设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21个、其他114个;设立卫生监督所(中心)140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21个、其他118个。拥有工作人员1.6万余名,中级以上职称者占29.6%。2011年顺利完成深圳大运会医疗保障任务,妥善处理人禽流感、铅污染,积极应对核泄漏事件,维持了社会稳定。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公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2011年,全省有广州、深圳、汕头、韶关、湛江、清远、惠州、东莞、河源、肇庆和阳江等11个地市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3起,发病585例,死亡6例。与2010年相比,报告事件数持平,发病数下降74.99%,死亡数上升50.00%。2011年,我省发生的人禽流感疫情、北江水污染、河源铅污染、鼠药中毒等多起突发公共事件,我厅及时评估,第一时间派出专家组,协助当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快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胆创新卫生应急管理模式,提出了以“以疾控为核心,医疗、职防、卫监并驾齐驰”的卫生应急管理模式,推进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设了两支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卫生应急能力得到跃升,预防和减少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率逐年下降。
(二)着力加大重大疾病防控,监测、防治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全省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为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省财政2011年防治经费从2000万元增加到3500万元(其中500万福利彩票基金资助)。目前,全省19个地级市具备了CD4检测能力,已建立艾滋病抗体检测省级确认中心1个,确证实验室22个,初筛实验室691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HIV检测网络。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省累计免费抗病毒治疗7693人,目前在治疗病人6572人。1-12月提供免费咨询检测5.4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2.1%;筛查孕产妇110.9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6.9%。
二是结核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传染性肺结核患病率的递降速度接近世界水平。2001—2011年,全省共发现登记管理肺结核病人超过62万例,其中新发传染性肺结核34万余例,复治传染性肺结核4万余例;全省共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62万余例,治愈肺结核病人56万余例。初、复治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治愈率分别为93.1%和85.9%。十年来我省肺结核患病率和传染性肺结核患病率分别以4%和10%的年递降速度下降。根据2010年我省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省肺结核患病率为230/10万,比2000年下降34.6%,传染性性肺结核患病率为40/10万,比2000年下降62.8%。2011年,全省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高达92.9%。
三是加强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防治。2011年,全省稳步推进地方病、慢性病、寄生虫病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性病高危人群干预,进一步规范性病实验室建设。麻风病院(村)改造稳步推进,100个原流行县区(市)全部通过验收,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同时着力抓好中央投资我省21个地级市,7个县级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推广医院—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康复模式。
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病监测水平和能力建设。2011年,我省圆满完成了卫生部所布置的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任务,基本掌握了全省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情况、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管理情况。针对放射治疗,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放射诊疗防护专项检查活动,放射治疗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放射治疗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率、体检率、培训率以及设备场所的监测率均超过95%。
全省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得到加强, 7个县(区)设立了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开展对矽肺、苯及苯系物中毒、正己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1,2-二氯乙烷中毒和噪声等6种重点职业病的监测。
五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全省专业防治队伍逐步壮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系统逐步建立、死因监测系统、肿瘤登记系统和伤害监测系统逐步发挥重要作用。
(三)免疫规划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疫苗接种率维持较高水平,传染病报告发病数保持平稳。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组织制定出台了《广东省预防接种补偿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并印发《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异常反应相关残疾病例诊断鉴定及善后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为保证我省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组织制定实施《广东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完成项目2657万元专项经费招投标工作,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11年全省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52%、99.55%、99.32%、99.33%、99.32%,均保持较高水平。全省免疫规划工作扎实推进,疫苗预防效果明显,取得显著成绩。
2011年全省共报告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684144例,死亡1086人,报告发病率为655.92/10万,死亡率为1.04/10万,病死率为0.16%。与上年相比,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下降了5.61%和11.74%。全省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210829例,死亡1049人,发病率为202.13/10万,死亡率为1.01/10万,病死率为0.50%。与上年相比,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下降了10.22%和8.99%。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梅毒、乙肝、淋病和丙肝,占甲乙丙类发病总数的90.33%。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狂犬病、肺结核、梅毒和乙肝,占甲乙丙类死亡总数的97.33%。
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473315例,死亡37人,发病率为453.79/10万,死亡率为0.04/10万,病死率为0.008%。与上年相比,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下降了3.40%和52.48%。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感和风疹,占丙类发病总数的99.25%。
(四)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1年,全省继续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免费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等项目,全省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从2008年的81.8%提高到2011年的89.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从83.4%提高到91.6%。
妇幼保健和规划免疫工作的加强,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改善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据妇幼卫生年报,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从2008年17.0/10万下降到2011年14.3/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6.5‰下降到4.9‰,婴儿死亡率从5.3‰下降到3.9‰。
(五)爱国卫生工作稳步前进。
2011年,全省精心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各项卫生创建活动,河源、梅州新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新创建7个省卫生镇(县城)和700个省卫生村。积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全面完成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14万户改厕任务,带动约50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创建有国家卫生城市13个国家卫生城市,21个省卫生城市,85个国家卫生镇,70个省卫生镇(县城),5695个省卫生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6.73%,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8.8%,自来水普及率达84.33%。
(六)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加强。
2011年,我省不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我省44个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获得中央项目补助,每个机构100万元,共4400万元,4个地级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江门、汕头、湛江)获中央项目支持,每个500万元,共2000万元。省财政投入500万元专项资金,加强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100万元专项资金,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启动省级培训基地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省级卫生监督培训工作,提升全省卫生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全年共组织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重点职业病监测、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及“医疗质量万里行”—放射诊疗防护检查等6项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省通过报告系统共填报个案信息卡348053张,完成被监督单位建库202694户,建库率94.76;共上报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个案卡8980份,经常性监督信息个案卡132046份,监督监测信息卡3182份,案件查处信息卡1151份。
(七)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进展。
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统筹协调体制机制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省卫生厅),并进一步充实加强了省食安办的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出台《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职责分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各地加快了综合协调机构建设步伐,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立了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并明确了办事机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制定《广东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塑化剂”等专项工作和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立案查处案件2000余宗,逮捕相关责任人33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惩。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不断加强,监测范围不断扩大,在8个省级监测点共设立96个监测区域,对8类15种初级食用农产品,20类28种加工食品开展定期的抽检,全年共获得2万多个监测数据,覆盖的人口数占到全省常住总人口数的45.2%。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011年以来,共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3075个,启动了10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能力不断加强。
四、医疗保障
(一)2011年,全省新农合参合率保持较高水平,筹资水平继续提高。2011年,全省新农合参合人口2845万人,参合率达99.7%。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珠三角地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达到230元以上;2011年个人缴费保持在30元以上,农村地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新农合。2011年筹资总额达到69.4亿元。
(二)2011年全省参合农民保障水平,保障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住院补偿封顶线从去年6万元提高到10万元;镇、县、县外医院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5%、65%和50%以上,分别比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全省60个县(市、区)开展了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或定额补偿,人均门诊统筹基金不低于35元。基本建立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制度。2011年,全省共有64个县(市、区)开展了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补偿年封顶线较去年提高了1万元,达到2万元以上。
(三)2011年继续推进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省67个新农合统筹地区中,已有54个县(市、区)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省级财政安排了2010年度彩票专项公益金“农村贫困儿童重大疾病救治”项目,我厅下发了有关方案,对欠发达新农合统筹地区的农村儿童进行补助。此外,我省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或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
(四)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等工作,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省已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统筹地区达到55个,比2010年新增统筹地区20个,占统筹地区的82%。
通过加强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省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工作,完善新农合监管机制等内容,全省居民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我省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卫生工作成效显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
一是卫生资源总量继续增加,卫生费用筹资公平性逐步改善。2011年全省卫生人员(含村卫生室人员)总量达63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3.4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1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1.68人提高到1.7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从1.71人提高到1.74人;通过招聘、人才培训等方式,全省高级职称人员从4.2万人增加到4.3万人;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从14.5万人增加到15.0万人,医疗卫生专业队伍得到充实。
二是卫生资源配置结构发生改变,重城市轻农村、重高端轻基本的问题逐步扭转。全省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推动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迅速。与上年相比,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净资产增长6.8%,县医院增长13.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增长11.6%,县医院增长9.4%。
三是医疗服务利用大幅度增加,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得到缓解。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原来受到压抑的医疗需求得到释放,医疗服务利用大幅度提高。2011年全省诊疗量超过6.5亿人次、住院量达1083.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8.4%,5.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费用初现下降趋势。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分别下降1.5%,2.9%;住院费用分别下降6.1%, 6.7%。医院诊疗费用涨幅得到控制,与上年相比,次均门诊费用上涨5.3%,次均住院费用上涨4.3%,涨幅低于2010年,且低于全国同期水平,基本药物制度的改革措施初现成效。
四是疾病控制取得实效,妇幼保健工作成效显著,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加强疾病预防、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免疫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政策、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等,居民健康水平得到改善。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从2008年17.0/10万下降到2011年14.3/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6.5‰下降到4.9‰,婴儿死亡率从5.3‰下降到3.9‰。
五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新农合实现全面覆盖。2011年,全省67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参合率达99.7%。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珠三角地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要达到230元以上;个人缴费保持在30元以上,农村地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新农合。参合农民保障水平,保障范围不断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实行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等工作逐步实施,全省居民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