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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014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5-18 10:22:21     来源:本网


省民政厅:

        台盟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健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20149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台盟广东省委关于“鼓励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的相关建议。近年来,我委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推动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发展,不断促进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和能力提升。

        一、加强政策引领,鼓励引导二级以下综合医院转型,切实增加接续性老年健康服务机构供给

        “十三五”以来,我委牵头会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筹建指导书的通知》《“十四五”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老年护理床位占比,持续推进康复医疗、护理服务重心从医院向社区延伸,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就近、可负担的医疗服务。同时,指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变更为康复医院、护理院的许可工作,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医养结合相关的专科医院等细分服务领域,扩大老年健康服务有效供给。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手续,鼓励和引导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按要求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优化流程和环境,涉及同层级审批登记行政部门的,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实行“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我省大力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大力支持我省69个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县的医养结合发展工作,今年省财政共拨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9000万元,资助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24个县(区)、34个医养结合项目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医养结合机构数持续增加,截至2021年底,我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38家,其中养办医的有212家,医办养的96家,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30家;社会办机构230家,比例达到68%。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等相关部署,扎实开展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迎春 8336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