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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25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5-16 14:28:29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汕头代表团李卓华代表提出了关于广东凉茶文化保护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做好法规引导。凉茶是日常养生保健饮品,属于食品类,无论是定型包装产品还是现制现售类产品,均需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属于违法行为。凉茶生产经营者在其饮品的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等信息中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二是加强科普宣教。结合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凉茶类保健饮品的安全等主题,以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科普宣教,加大凉茶文化的普及范围,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凉茶饮品。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李儒泽,联系电话:020-8385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