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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4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4-21 10:42:30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白云龙代表提出了关于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报备不实的处理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代表提出的“从事餐饮业人员若是瞒报自己患传染病或与已知患传染性较强疾病患者有密接史,或不配合传染病流行性调查者,除其它追责外,应建立黑名单机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6〕31号),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包括: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发现自己可能患有上述疾病时,应当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19日

(联系人:张郝鹏,联系电话:020-3415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