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第五次会议第2022087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3-28 10:19:1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残联:

  秦鉴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我省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问题的提案》(第2022087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残疾人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做好广东省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减少严重缺陷儿出生,提高人口素质。探索开展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切实加强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残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是老年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将重度残疾的预防和照护作为老龄健康方面的重要工作,将残疾人纳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优先对象,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范围,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家庭医疗服务。

  二是加强托养机构护理及康复人员残疾专业知识和康复技能的培训,提高其残疾专业服务能力。2022年1月我委联合8部门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于2021-2025年在全省、市、县(区)遴选一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医院)开展试点,逐步完善我省“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实现分层级、分阶段、互通互联、急慢分治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康复亚专科发展,细化康复分支,开展残疾专科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指导和康复随访等服务,提高残疾康复医疗能力。积极推动医工结合,研发创新高智能、高科技康复辅助器具和康复治疗设备,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

  三是以康复试点工作为契机,我省将联合多部门共同构建“基层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专项工程。以“互联网+家庭医生”、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层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打造社区康复人群服务联动平台,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丰富和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为社区内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术后病人、重度残疾人等开展居家康复医疗、日间康复训练、康复指导、康复器具租借等服务。

  四是完善中医药健康养老、康复服务体系。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广东省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意见》《广东省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标准》《广东省中医药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广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规范化建设老年病科、康复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将老年病科、康复科纳入我省“十三五”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统一部署推进。目前,全省二甲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置了治未病科,三级及以上的中医院均设置了老年病科。支持和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设立养老院、养老机构设立中医医疗机构以及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采取多种模式推进“医养结合”。开展康复领域中西医协作,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总结推广中医康复经验,整合多学科资源,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康复服务模式。

  五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月婴幼儿中医健康管理和个性化干预。将中医治未病服务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已开展管理的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24个病种。推广呼吸操、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非药物疗法。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推动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截止2021年底,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已经覆盖全省,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站和89.97%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简、便、廉、验”的优势和作用。根据《广东省医联体建设指引(试行)》要求,督促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积极与托养机构机构、慢病防治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协作,大力参与功能康复、慢病诊疗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六是加快开发医疗护理员职业标准,加强医疗护理员规范培训管理,培养一支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员队伍,增加托养机构及社区护理服务供给,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综上,我委赞同委员意见,接下来将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关注我省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存在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提高我省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3月23日

  (联系人:李俐辉,联系电话:020-83640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