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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2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3-18 10:47:03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医保局:

        朱颖恒委员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提案》(第2022032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持续落实行业管理的主体责任,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做好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行风建设,塑造医院文化

        我委不断健全完善行风建设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持续加强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和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坚持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形成依规行医、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医院文化。

        二、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诊疗行为

        (一)落实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继续落实《关于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和《广东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以“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开展专项督办查办,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引导民营医疗机构进一步树立依法执业意识,完善医院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合理行进检查、用药和诊疗。

        (二)进一步规范检查诊疗行为。2021年4月,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重点完善诊疗规范体系,推进检查结果互认、检查资料共享,加强信息化监测和监控,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等有关措施和工作机制。

        (三)持续规范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继续落实《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将规范医疗诊疗行为、加强内部价格管理等纳入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内容,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和价格收费,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三、注重部门协同,构建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我委作为纠风工作的牵头单位,按照国家部署连续四年将打击欺诈骗保纳入年度纠风要点。联合推进医保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治理,配合医保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飞行检查、专项督查,大力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的“三假”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为期1年(从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违反规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等问题,同时结合我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共同推进,进一步促进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和治疗。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配合省医保管理部门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不断强化医保基金社会监督。2021年11月2日,我委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卫生健康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持续保持打击震慑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医保部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厉打击涉医检查、欺诈骗保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的移交处置。同时持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推进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充分发挥药师在处方审核和点评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医疗技术准入、临床路径管理和卫生技术评估等工作,并建议打通省医保信息平台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联接,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3月12日        

        (联系人:陈秀彦、李华龙,联系电话:020-8380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