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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8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3-10 10:20:10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市场监管局:

  彭雪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零售药店药师管理的提案》(第2022058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药师作为提供药学服务、保障药品供应的重要专业力量,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国药师分为卫生健康部门主管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师和药监部门主管的执业药师,彭雪梅委员提到的零售药店药师属于药监部门主管。

  我委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药师管理,近年来不断通过组织“广东省合理用药大讲堂”“国基药粤健康”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等形式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人员专业培训。成立广东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充分发挥药学专业人员的参谋智囊和技术引领作用,加快药事管理服务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推进总药师制度,构建规范化、垂直化、同质化医疗机构药学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师管理,提高药师专业技术水平,完善监管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3月8日

  (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020-8384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