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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39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8-09 17:25:45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21〕277号


陈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医务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提案》(第20210399号)收悉。经综合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医务社工制度

  2015年3月,为贯彻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号),我委联合省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5〕264号),将加强社工服务作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十大目标之一,要求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充分发挥社工和志愿者在医患沟通、应急救助、社会慈善等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2018年9月,我委联合省中医药局又制定了《广东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卫函〔2018〕1332号),明确要求要巩固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

  推动建立医务社工岗位,完善医务社工岗位及管理的相关制度,到2020年底,全省至少90%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岗位,30%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并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全省各级医院积极响应,逐步建立完善医务社工制度。省第二人民医院在全国较早引入医务社会工作,自2016年3月以来,截至2021年6月30日,医务社工开展个案服务563例,服务4733人次,组织开展病友会和主题活动279场次,服务72722人次,打造成为广东首家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实训基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医务社工发挥专业优势,全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各项保障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拓宽医务社工用人渠道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医务社会工作,医务社工队伍得到了快速发展。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等机构专门成立了医务社工专委会,共同探索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新思路新模式,多次开展医务社工培训。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医务社会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多元合作的良好局面。截至2019年6月,全省共有30家从事医务社工服务的社会组织,医务社工服务项目(医院)100多个,全职医务社工300多名。据了解,医院一般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采购医务社工服务。如省第二人民医院自2016年以来聘用的医务社工均采用从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模式。各级医院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招聘医务社工,签订劳动合同,灵活自主地建立医院医务社工团队。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部门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指导,鼓励按需招聘相关专业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社会工作在内的社会工作岗位人员,各级各类卫生、民政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求设置招聘资格条件,采取包括笔试加面试、直接考察等多种灵活的考核方式,补充具备优秀专业素质的社会工作者。对提案提出的设置医务社工服务部门、增加医务社工编制等事宜,原则上不再采取增设事业机构、增加事业编制的形式来提供,鼓励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形式多样的医务社工服务。

  三、加强医务社工专业教育

  省教育厅积极推行医务社会工作相关专业体系优化。加快医学教育由“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促进健康为中心”转变,培养学生树立“大健康”“大卫生”“大医学”观,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当前,我省共有19所高校开设医学类专业,有29所普通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其中,中山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自2011年起一直被我省质量工程确立为重点专业,五邑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于2020年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全省共有8高校有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开展硕士研究培养,在2020年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另有2家高校申报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当前,我省社会工作专业在校本科生人数约5400人,在校研究生人数约为1000人。以改革创新推动医务社会工作相关人才培养。引进“医学+X”培养理念,加强各专业内涵建设与发展,加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融合,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融合,探索开展“医学+社会工作”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2012年至今,我省共完成22项社会工作省级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工作,其中建立了6个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8个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个社会工作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近五年,我省新增社会工作相关教学改革项目9项。

  四、完善医务社工人才评价体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人才评价为抓手,不断创新政策措施,有效推动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我省于2008年起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至2020年底,通过全国社工作者职业考试人数达10万多人。二是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评聘的衔接。推动出台《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52号),其中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国家规定可以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职称”。三是建立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会同省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2号),进一步拓宽社工人才发展通道,推动我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2019年全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人数977人,全国第一,通过127人。2021年,我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共24人通过评审,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四是加大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力度。每年定期发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制作公需科目视频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专技术人员,登陆免费学习。五是督促省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社会工作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并组织实施。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支持医务社会工作者参加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和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支持医务社会工作者参加年度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今年,鼓励医务社会工作者参加全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持续增强医务社会工作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励医务社会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一线。

  五、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进一步探索医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新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医务社工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鼓励各级医院通过直接聘用、公开招聘、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医务社工;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畅通医务社工职称晋升渠道;继续指导卫生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管理,促使医务社工更好融入医疗卫生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7月29日

  (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710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