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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7-05 10:02:29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21〕222号


夏冠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卫生站建设的建议(第1167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近年来,积极支持提升村级卫生站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着力解决村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一、大力推进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7-2019年,省委、省政府按照每个行政村16万元的标准,安排16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0000家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对粤东西北地区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上的整体补助比例达到了80%。其中对肇庆市补助村卫生站数量为942家、资金15,072万元,体现了省级财政对肇庆市村级卫生站建设工作的倾斜支持。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粤卫办〔2017〕18号),对村卫生站建设目标、规范设置、选址要求及建设要求、设备配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配备健康一体机、雾化治疗仪、电针仪等38项设备。

  二、加强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工作

  2017-2021年,省财政共投入1.89亿元,推进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将区域卫生信息化覆盖到有条件的镇村一级,让基层人民群众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享受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建设,稳定村医队伍

  为规范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加强对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司法厅、省教育厅修订制定了《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粤卫规〔2020〕2号),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招用规定,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理论、技能考试,成是均合格的,可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强化了乡村医生职业培训和管理,包括岗前培训,上岗后定期开展考核,并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同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17年制订《广东省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的补贴政策由每个行政村1万元/年提高至每个行政村2万元/年,2021年延续安排补贴资金3.03亿元,用于发放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切实解决了村医的后顾之忧,稳定了村医队伍,支持村卫生站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镇村一体化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我省构建健康广东“顶天立地”大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我委紧紧扭住“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这个“牛鼻子”,建机制,构体系,提能力,先布局再发展,以构建以人为本的整合型县域服务体系为抓手,继续强基层、强县级、强县域、强体系,创新建立外部治理、内部运行、监管评价三大机制,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现代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推动县域形成按功能定位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格局。目前,全省15个地市70个县(市、区)已组建104个医共体,在2019年全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2020年全省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就诊率67.1%,较2019年提高1.07个百分点,基层住院占比达达到27.2%,较2019年提高3个百分点。

  五、加强静脉输液的检查力度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粤卫办函〔2017〕332号)规定,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巡查力度,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输液安全隐患,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确保患者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有效。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镇村一体化,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就医条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唐文标,联系电话:020-8382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