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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5-21 16:55:03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150号


吴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定向培养指标和扩大招聘范围,缓解社区基层卫生人才紧缺困难的建议(第1309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向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增加每年的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指标,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毕业生陆续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议

  2014年起,我省全面启动订单定向医学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医学人才,招生规模从每年400人逐渐扩大,2020年起招生2000人。定向医学生招生本土化,培养方向明确为全科医生,毕业后均需参加全科医生培训,主要定向服务乡镇、村级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300元/年。确定了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医学院等9所定点培养医学院校承担定向医学生培养院校,并要求定点培养院校在培养过程中开设全科医学概论、预防医学、中医全科医学等必修课程。2018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规范化培训及使用、升学管理进行了规定,加强了违约和诚信管理,落实就业岗位和编制,实行县域“统招统管统用”。“十三五”期间,共招收培养定向医学生5825人,为每个县区平均培养定向医学生60余人,成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的主渠道。

  二、关于加大招聘力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粤东粤西粤北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统一招聘范围,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的建议

  2014年以来,我省连续5年组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项(集中)公开招聘,并已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统一招聘范围,引导医疗人才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动。一是明确拿出空编招聘。招聘方案规定各地各单位应拿出一定比例空编参与专项公开招聘,从而解决基层长期“有编不用”或“宁可空很多编制,也大量使用编外人员”的问题。同时有效地解决了各地照顾性、人情性招聘的“暗箱操作”问题,进一步彰显了公平公正。二是规范招聘条件设置。统一降低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经历年限等要求,并允许设置户籍、民族、方言等条件,以最优惠的政策吸引、留住人才。三是降低基层招聘成本。专项招聘由省统一提供命题服务,并开发应用招聘系统统一报名,降低基层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能。2020年,我省开展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发布岗位20959个,考生报名117762人,其中,各地市共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763个。

  此外,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建立乡镇工作补贴的部署,我省从2015年起对包括卫生院医务人员在内的粤东粤西粤北乡镇公职人员按月人均700元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2017年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办发〔2017〕2号),要求逐步提高补贴标准,至2018年达到月人均1000元。同时,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粤人社函〔2018〕250号),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倾斜政策,允许其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上述举措为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优化专业设置和学生招生规模结构布局,积极推进以需定招,继续做好面向乡镇、村级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订单定向医学人才培养,并要求各有关地市结合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需要,在确定定向生培养需求时适当兼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建设全省事业单位集中时间公开招聘工作平台,通过省级平台扩大粤东粤西粤北招才引智效应,实现公开招聘公平与科学、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结合,促进人才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流动,逐渐消除制约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人才缺失因素。三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建立完善向基层倾斜的工资制度和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促进人才向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流动,逐渐消除制约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人才缺失因素。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谢健峰,联系电话:020-8382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