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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6、1171、1721、169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5-19 11:44:52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143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汪桂花、熊锦梅、梁真、易毅燕等代表提出的建议(第1146、1171、1721、1695号)收悉。经研究,4个建议均与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我委赞同汪桂花等代表的建议,并合并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出台政策,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省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日益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2019年,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粤府〔2019〕116号),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委政法委、教育厅等24部门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等12部门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提出青少年心理健康具体任务目标,搭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广东省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二)以点带面,探索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模式。

  推进我省国家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江门市、深圳市和省级试点城市珠海市、惠州市探索创新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模式,以点带面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其他地市提供试点经验。江门市成立巴林特联盟,举办青少年心理问题应对相关主题的“心灵之旅”直播活动,2020年,江门市81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已设立心理咨询室70家,中小学心理辅导室519家,设置率99.05%。深圳市137家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设置心理咨询室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94.1%,高等院校、中小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配备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深圳市康宁医院少儿精神科面向全市学校提供个案转介“绿色通道”。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市内高职、院校等建立了心理健康检查诊疗绿色通道,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普及教育、个别辅导与咨询、心理问题跟踪教育、危机干预等工作,积极探索校园“预防、预警、干预”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珠海市“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为服务平台,常年为青少年学生等群体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并开设升学心理疏导门诊,让更多学生和家长掌握心理调适方法。

  (三)做好疫情期间学生心理援助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研讨,制定《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专家共识的通知》,就针对学生停学和延迟开学上网课不适应、亲子关系紧张与家庭矛盾、电子游戏成瘾和网络依赖风险增加等带来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等情况提供专业的心理分析和疏导方式。同时充分利用防疫心理热线或网络咨询服务资源,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多措并举应对疫情防控下青少年心理问题和可能导致的极端行为等。

  (四)积极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卫生服务。

  一是推进社区心理咨询门诊建设。鼓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辖区居民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实际,探索社区心理咨询门诊服务,为辖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老年人、更年期及孕龄妇女等重点人群,免费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二是健全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全省21个地市均建立了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全省已完成覆盖至镇街(社区)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任务,共培训4700余人,切实提升我省基层人员心理危机干预能力。截至2021年4月,全省已开通省级3条心理援助热线,20个地市开通心理热线共34条,共设热线座席105个,安排热线员550名,接听心理求助电话累计148455次,为青少年乃至全社会人群提供更加方便可及的心理援助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落实《关于在全省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指导意见》,依托镇(乡)、村(居)综治中心建立心理服务功能室,全力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二是加大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力度,为学校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师资力量,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我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总结并推广试点经验,指导经济欠发达地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心理服务机构和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的协作,建立健全青少年群体心理问题监测网络和闭环管理,配合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家庭和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刘瑞,联系电话:020-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