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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40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5-12 11:24:1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99号


珠海市政府:

  民盟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推进粤澳医疗合作,打造横琴医疗合作先行示范区的提案》(第2021040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一、在加强粤澳医联体建设方面

  医疗联合体是分级诊疗调整医疗服务体系、资源分布和功能调整以促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抓手。我委先后印发1+2+N的系列文件,包括《广东省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通知》、《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指南》等,要求各地统筹区域内所有医疗资源,根据医疗服务需求重新科学规划和网格化布局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主要由地级市医院和县(区)医院(含中医医院)牵头组建。部属、省属医院利用优质的专科资源,组建辐射全省的急需短板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使区域内医疗资源和医联体之间,形成填补空白、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局面。目前共建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医联体586个,其中城市医疗集团70个,县域医共体206个,专科联盟232个,远程医疗协作网78个。省部属医院牵头建成15个涵盖重大疾病和短缺资源专科的专科联盟,辐射全省57个县。目前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尚未未覆盖澳门医疗机构。下一步,我委愿与澳门卫生行政机构携手合作,共同探讨建设粤澳医联体,实现两地病患就诊信息互联互通。

  二、在落实国家放宽药品和医疗器械准入限制政策方面

  我委积极配合省药监局推动港澳已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在大湾区内地9地市的使用。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国市监药〔2020〕159号),明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式,整合监管资源,促进医药产业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用药用械需求,保障用药用械安全。2021年1月,我委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部门印发《转发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粤药监局许〔2021〕5号),明确由省药监局负责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进行使用港澳药品医疗器械试点工作,并由省药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下一步,待试点结束后,我委将继续配合省药监局,力争把这项政策早日在湾区推广。

  三、在加强粤澳两地医学人才培养方面

  我委赞同关于推动粤澳医护交流,加强两地医学人才培养的建议。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澳门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澳门医护人员短期行医许可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澳门医师、护士来粤行医;支持粤澳两地大学合作,共建医学院和附属医院,加强两地医学人才深度交流合作。

  四、在推动粤澳中医事业交流合作方面

  2020年9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粤港澳大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在CEPA允许港澳中医师赴内地开展短期行医的基础上,推动港澳中医师在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吸引港澳年轻一代到大湾区执业创业。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国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打造中医药科技孵化器。简化港澳已上市的传统外用中成药注册审批流程,支持港澳地区做大做强中药产业。推动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生产的中药产品依法在内地申请上市。我省未来的5年中,在各有关单位的配合与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方案》。大力支持产业园建设,截至2020年12月,产业园累计注册企业199家(其中通过产业园培育的澳门企业46家),逐渐形成一定的产业集聚氛围。在技术引进、科研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大力开展工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9日

  (联系人:胡文华,联系电话:838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