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5-23 18:54:32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挥优秀典型引导示范作用,指导各地做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能力,我省将积极配合中国老龄协会开展“2022年全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赋能基层协会能力提升,助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践行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观、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倡导老年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基层老年协会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社会综治、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全民健身、关心下一代等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强,具有典型意义和宣传价值的典型案例。

        (二)征集主体:征集活动面向凡注册、备案的各级、各类老年协会(含老龄协会、老年人协会、老人协会、老人会等)均有资格参与活动。未备案的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也可参与活动,参与时需本村(社区)村(居)委员会在相关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并证明所报送情况内容属实。

        三、时间安排

        (一)公开征集(4月上旬-7月上旬)。发布征集公告,全面启动征集工作。

        (二)组织评审(7月中旬-8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推选典型案例,并进行网络公示。

        (三)宣传总结(8月下旬至10月底)。向社会发布“2022年全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典型案例”,通过中央、地方主流媒体和老龄媒体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推介活动,向全国推荐学习。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典型案例的老年协会,需按要求填写本协会基本信息、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简介(500-800字)及主要事迹(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事迹突出的不超过5000字),以及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协会公章或所在村(居)委员会公章。

        (二)申报典型案例的老年协会,申报材料要突出本协会特点,重点选取成绩突出的一项或几项工作,真实可信,事例突出,数据详实,内容简洁。

        (三)申报典型案例的老年协会,材料一经报送,主办单位拥有对全部材料的版权和使用权,拥有对该协会进行宣传、报道、推介的权利。申报优秀(典型)案例的老年协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宣传推介,索要相关报酬等。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积极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申报典型案例,每个地市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老龄办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后,于6月20日前将材料(含纸质件及电子文档)上报省老龄办。

        联系人:李端莹、冯钊妮,联系电话:020-83177756、83177721,电子邮箱:wsjkw_llc@gd.gov.cn,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米市路58号综合楼311房,邮编:510180。


        附件:2022年全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典型案例申报表.doc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