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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6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21 15:31:58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21〕199号


陈日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老年卫生保健体系,助推医养结合进一步落实的建议”(第1768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包括老年卫生保健体系建设在内的老年健康事业发展,结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发展战略、推进健康广东战略的重大部署,作出了一系列政策安排。2020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委与省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列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广东建设的重要任务,全省老年卫生保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老年人的健康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关于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加强网格化管理

  《方案》提出,加快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一是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要求各地在土地供应、机构建设、科研立项、财政投入、资源配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予以倾斜。二是构建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加快推动建立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相结合的老年卫生保健体系,逐步扩大老年护理服务和长期照护服务有效供给,构建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位一体”的整合型、网格化服务模式。三是推动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在推进老年健康管理“纵向到底”方面,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省中医药局出台了《广东省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广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推动中医医院建立健全中医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为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支持。在推进老年健康管理“横向到边”方面,《方案》提出“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的工作机制”。我省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中医药等8个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共同推动老年卫生保健服务业健康发展。四是将老年卫生保健任务列入各级政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近年来,我省将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强医疗护理纳入《“健康广东2030”规划》《广东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关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2018年10月,我省根据中央部署,在国家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也交由省卫生健康委承担,并设立了老龄健康处,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新增职责之一。目前,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对老年人群生理、心理及健康状态的特殊性的认识,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预防保健,推动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与老年综合征、老年慢性疾病与并发症、老年失能失智预防体系,研究开发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老年人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等技术,向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迈进。一是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老年健康管理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及健康指导。二是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鼓励居家社区养老的老年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进一步满足其养老服务需求。三是实施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2019年,我省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将开展老年健康促进和心理健康促进纳入健康广东行动。目前,我省已经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普南社区等68个社区(村居)实施国家老年心理关爱项目,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区实施失能失智预防干预国家试点。四是省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包括老年健康管理项目在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三、关于完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助推医养结合进一步落实

  我省高度重视老年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促进医养结合政策落实。2016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包括商业长期护理险在内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等九项任务,助推医养康养相结合。我省在医疗保障服务制度设计中,不断完善职工医保制度向退休人员和老年人倾斜,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一是在制度上实现老年群体全覆盖。参加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未被职工医保覆盖的老年群体以及符合规定的贫困老年人均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二是将老年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老年人高发的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有效减轻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负担。三是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医疗康复项目保障范围。目前,家庭病床及相关医疗服务、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以及部分抗癌药均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切实减轻老年患者的负担,全省有187家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四是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广州市于2017年8月实施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为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目前,广州市已初步建立起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的制度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关于整合多学科知识,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

  我省在推进老年卫生保健体系建设中高度重视加强与高校、技工院校等教育机构的联动,全方位、多层次培养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和医养结合服务队伍。一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发展预防医学、中医养生学、康复学等紧缺医学专业,前瞻性布局智能医学工程等新医科专业。目前,我省老年健康相关专业共有护理学类专业、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听力与语言康复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等类别,老年健康相关专业在校本科生数量约为1.3万人次。在2020年专升本考试中增设预防医学专业护理学。同时,大力推进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促进教学质量评价与国际主流标准接轨,打造高质量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8所学校先后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3所学校通过中医学专业认证、2所学校通过护理学专业认证、2所学校通过药学专业认证。鼓励和支持高校创新养老相关医学人才培养机制,2015年至2020年我省完成养老专业相关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共8项。二是加大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全省各类医学院校不断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建设,目前已有39所医学高等、高职、中职院校开设了护理、康复等医养相关专业点105个,全省建立医养结合护理培训基地11个。同时,我省还将医疗护理员培训纳入“南粤家政”工程,加强老年护理技能培训。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全省共有17所本科高校、28所高职院校、35所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超过9万人,累计组织培训逾7万人次。四是推动技工院校加快调整专业设置,共有9所技工院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遴选2所学校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开展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给予250万元资金扶持,辐射带动全省技工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我委结合实施继续教育项目,依托省医师协会、省护理学会、省护士协会等举办各类培训班,逐步加强对老年医学科骨干医师、全科医生、老年专科护士、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骨干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省中医药局积极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等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老年病诊治和康复养生等方面的传统优势,为医养结合提供人才支撑。

  下一步,我省将围绕贯彻落实健康广东战略,深入实施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实施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院校学科建设和骨干人才培养,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加强老年医学科能力建设,稳步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老年卫生保健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高迎春,联系电话:8336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