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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7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21 10:25:30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21〕188号


潘锐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提案(第20210735号)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居家养老“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规范和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健康广东”和“卫生强省”战略,结合建设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积极推动包括居家养老在内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规范,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医疗健康服务、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推动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支撑引领作用,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是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提供老年慢性病在线服务管理。二是我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家政等服务业协同,推动“互联网+”健康养老、健康文化、健康医疗旅游、体育健身、健康环境、健康饮食、中医药养生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三是我委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43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为主要模式,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省现有175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惠及44476人次。四是明确平台对互联网医疗的监管主体责任。2019年1月,我委与省中医药局共同下发《关于转发互联网医院建设标准(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对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要求,加快建设广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并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并接入广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开设互联网医院,为居民提供线上诊疗服务。五是深化医养签约服务。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要求医院结合机构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对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另外,委员关于“将医养服务合同纳入服务合同法”的建议,属于国家事权,需要有关方面提请全国人大适时修订合同法。

  二、关于提升老年人群对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接受程度

  近两年,我委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的通知》、《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切实解决好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就医等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以及爱心助老就医活动,进一步改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满足老年人日常就医服务需求,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健康获得感。同时,民政部门聚焦智慧养老,推进建设省、市、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主体服务供给,推动各地将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纳入微信“粤省事”指尖办,提供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

  三、关于打造区域医联体数据共享的健康大数据平台

  2019年11月,我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方案》,提出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研究院,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提供支撑。同时,我委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医疗建设,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诊疗的网络化医疗协作新模式,在揭阳市开展智慧医疗试点组建智慧医疗联合体,探索调配医疗资源和技术力量开展远程医疗应用,将省级优质医疗服务辐射到基层,加快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进程。省远程医疗软件平台已于2018年9月正式上线运营。

  下一步,我省将从以下方面持续推进居家养老“互联网+医疗”服务:一是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同时,加强与医保部门沟通,试点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标准和收费规范。二是探索建立互联网医疗监管新机制,做好“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机构平台与省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提供“互联网医疗”的主体纳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范围,督促各市场主体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全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统一监管。三是继续推进智慧医疗试点工作在规范远程医疗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开展典型场景应用等方面向推广应用阶段转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0日

  (联系人:高迎春,电话:8336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