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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

时间:2021-04-29 10:54:15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专项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主要是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各地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金额。

  公示期自4月26日至5月2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姜寒云,联系电话:020-83848921。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xls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