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014、20210005、20210514、20210407、20210555、20210652、2021056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4-27 10:43:09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71号


省教育厅:

  民进广东省委会、台盟广东省委会、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民盟广东省委会以及陈运彬、王卫芳、徐海蓉等委员提出的提案(第20210014、20210005、20210514、20210407、20210555、20210652、20210568号)收悉。经研究,7个提案均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相关,我委会办意见合并报送如下:

  近年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得到社会广泛关注,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我委在省委、省政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等工作部署下着重推进社会心理健康体系建设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治疗服务,特别是对青少年等特定人群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出台相关政策,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体系。

  近年来,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日益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2020年,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0〕20号),明确加快健全省、市、县、镇四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近年来,出台一系列文件,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纳入健康广东、平安广东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粤府〔2019〕116号),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等24部门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卫〔2019〕78号),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等12部门转发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3号),积极推动青少年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服务,建立心理热线、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的心理服务网络,推进社会各领域、各人群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完成覆盖至镇街(社区)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任务,共培训4700余人,切实提升了我省基层人员心理危机干预能力;截至2021年3月,全省已开通省级3条心理援助热线,20个地市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其中13条热线提供24小时服务),共设热线座席105个,安排热线员535名,疫情以来接听心理求助电话累计133910次,为青少年人群提供更加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以点带面,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推进我省国家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江门市、深圳市和省级试点城市珠海市、惠州市探索创新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江门市成立江门巴林特联盟,举办青少年心理问题应对相关主题的“心灵之旅”直播活动,2020年,江门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共81家,已设立心理咨询室70家,中小学心理辅导室519家,设置率99.05%。深圳市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共137家,设置心理咨询室达100%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94.1%,高等院校、中小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配备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深圳市康宁医院少儿精神科面向全市学校提供个案转介“绿色通道”。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市内高职、院校等建立了心理健康检查诊疗绿色通道,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普及教育、个别辅导与咨询、心理问题跟踪教育、危机干预等工作,积极探索校园“预防、预警、干预”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珠海市“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和“12338”妇女热线为服务平台,常年为职工、异地务工人员、青少年学生、妇女等群体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并开设升学心理疏导门诊,让更多学生和家长掌握心理调适方法。

  (三)做好疫情期间学生心理援助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研讨,制发《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专家共识的通知》,就针对学生停学和延迟开学上网课不适应、亲子关系紧张与家庭矛盾、电子游戏成瘾和网络依赖风险增加等带来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等情况提供专业的心理分析和疏导方式。同时充分利用防疫心理热线或网络咨询服务资源,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多措并举应对和预防疫情防控下因环境变化导致青少年心理问题和极端情绪可能导致的极端行为等。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针对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落实《广东省关于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卫〔2019〕7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部门协调,与省教育厅、省妇联、省残联、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推进建立我省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机制,为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障儿童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做好青少年群体心理健康工作。二是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心理服务机构和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的协作,建立健全青少年群体心理问题监测网络和闭环管理,及早筛查和识别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并进行早期干预治疗。三是协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有效应对和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防止学生心理危机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提供专业指导,做好心理健康治疗服务,推动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四是联合宣传部门提高科教普及水平,加大社会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心理健康宣教行动,传播心理健康知识。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刘瑞,联系电话:020-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