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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98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4-21 17:29:27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34号


省民政厅:

  涂志亮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应对养老服务人才瓶颈问题,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1098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委员关于应对养老服务人才瓶颈问题的相关建议。近年来,我委积极配合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加强养老护理岗位培训,落实对社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职称评定给予政策倾斜的有关规定,为大力发展社区医养融合养老模式提供医疗服务人才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构建居家护理服务政策体系

  一是指导省护理学会于2019年发布了《广东省老年人居家护理技术基本规范》与《广东省居家社区医疗照护服务规范》两个行业规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人居家护理服务。二是2020年会同省民政厅国内率先出台《广东省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工作指引》,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相关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方便、快捷、人性化的医疗健康服务,内容涵盖健康教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保健、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安宁疗护、协助就诊等项目。三是会同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四是联合省中医药局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服务,鼓励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二、着力加强基层老年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落实职称倾斜有关政策。2016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明确提出对我省县(市、区)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类评价,单独组织实施评审。申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不做硬性规定。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基层卫生工作实践经验。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提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加强对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培训,提升其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心理护理等老年护理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践中,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养老护理岗位培训,特别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养老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管理等方面等内容培训。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将老年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纳入紧缺职业目录。完善老年健康服务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完善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空间。

  下一步,我委将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广东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为契机,依据国家政策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并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加强医联体建设,扩大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范围,稳步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的覆盖面,共同推动社区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创新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16日

  (联系人:高迎春,联系电话:8336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