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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0-07-20 19:34:5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人函〔2020〕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1号)以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31号)有关要求,现就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提高医院经济活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益。

  二、尚未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的三级公立医院,应按经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聘用人员,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其他公立医院参照三级公立医院设置要求和程序,逐步推进总会计师岗位设置。

  三、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编制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探索通过委派制、内部任命制等方式,建立健全总会计师选拔、使用和考评机制,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