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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6-16 15:12:03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211号


胡庆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省财政对粤东西北地级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设备与信息化建设给予一般性转移支付专款的建议(第1612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市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考虑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市县财力较为薄弱的现状,为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财力保障水平,省财政已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发展各项公共事业给予支持。同时省财政每年另行筹措专项资金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近年来,省财政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措施,支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改善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财政面临收入增长放缓但刚性支出趋增形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在此背景下,广东省委、省政府依然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尤其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妇幼保健工作:一是实施县级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项目,2017-2020年省财政共安排39.55亿元,专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61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全力提升县级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水平。二是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特设岗位计划,201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400万元,持续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县级妇幼保健院在内的县级公立医院设置300个专科特设岗位,聘请一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熟练诊治专科疾病或熟练掌握专业诊断技术的优秀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三是推进卫生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17年起,省财政安排1.9亿元启动涵盖妇幼保健管理系统的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通过整合全员人口、生育登记、母婴保健、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人口死亡等信息,目前我省已建立统一的母子健康档案,实现多种母婴证件电子化管理和信息互联互通,正在全面启动妇幼保健管理系统建设,最终实现妇幼健康、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健康教育以及妇幼保健院机构监管等信息网络化管理,并与其它卫生健康业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此外,省财政每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出生缺陷防控经费、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经费等专项经费中,安排各地妇幼保健机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信息收集、统计上报、系统维护、质量控制等妇幼保健日常业务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妇幼保健机构的支持力度,努力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争取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妇幼保健卫生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姜寒云,联系电话:83848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