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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87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5-19 19:18:19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167号


周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控烟工作的提案(第20200871号)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贯彻全方位督导方式,缩小地区控烟差距的建议

  2008年起,我省启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创建标准,不断推进无烟单位创建工作。2014年,我委印发《广东省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方案》和《广东省无烟单位创建管理规范和评分标准》,全面推进各类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酒店、餐厅、其他企业等社会单位均纳入可创建范畴。2015年至2019年间,全省共创建14914家“广东省无烟单位”。近年来,我委每年均组织对各地无烟单位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巡查及交叉检查,重点查看市县镇各级政府、卫生健康局(委)、疾控中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并将暗访情况向各地进行了通报,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加强无烟环境的营造。各地各部门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镇、省卫生城镇等卫生创建平台,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等有力平台,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单位积极打造无烟环境,落实公共场所各项控烟要求。近年来各地控烟工作总体取得一定成效,但各地各单位参与无烟单位创建的积极性、参与度和执行情况存在地区间的差异,各地市和各单位控烟成果存在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我委将在组织各地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无烟环境建设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暗访力度,在确保21个地市控烟暗访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暗访的覆盖面和暗访深度。尤其是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控烟督查,不定期到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巡查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工作。重点推进无烟党政机关的创建,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加强暗访和巡查,及时发现、梳理控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强化“广东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价,不断提高无烟单位创建数量和质量。

  二、关于全面普及吸烟有害知识,让大众有具体认识的建议

  2014年起,我委将世界无烟日活动升级为无烟日系列活动,活动形式包括专家媒体座谈会、刊播控烟公益广告、中小学生控烟签名、大学校园参与式控烟比赛活动等。全省各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12320健康热线等传统媒体,以及移动视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和社交平台等,积极开展烟草控制传播活动,纳入全省“健康知识进万家”系列活动开展专题宣传,大力传播烟草危害知识,营造了浓厚的控烟社会氛围。我委依托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县区等工作平台,发挥群众动员优势,利用爱国卫生月等现场活动,以及有奖问答的形式,通过参与式的活动,向社会宣传普及吸烟有害的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吸烟以及吸二手烟有害的认识在群众中逐步形成,群众参与控烟和主动抵制二手烟的意识逐步加强。但长年以来形成的香烟文化仍渗透在生活工作各个方面,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

  下一步,我们将参照您的建议,将宣传动员工作做得更具体更深入,不断扩大宣传科普工作的覆盖面,通过各种渠道宣讲吸烟对身体各器官组织的危害,不断强化吸烟危害健康的意识,让大众对吸烟如何有害健康有更为科学、具体的认识。

  三、关于加大主动戒烟的宣传和实施措施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戒烟门诊能力建设,戒烟门诊通过由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等科室转介的形式,引导吸烟人群主动到戒烟门诊就诊。2017年起,戒烟门诊建设进入全面推进的阶段,我委积极部署,要求各市建设1家以上规范运行的戒烟门诊。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4家戒烟门诊项目医院正在开展戒烟服务。戒烟门诊服务范围覆盖21个地市,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为了深化戒烟门诊的建设,我省培育了一批控烟骨干,2014-2019年期间,我省累计培训控烟行政管理人员500余人次,戒烟医生300余人次,简短戒烟干预人员5000余人次,不断提升为各地吸烟人群提供戒烟服务的能力。不断拓展戒烟服务形式,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开设戒烟热线等为居民提供戒烟服务,将戒烟咨询列为12320健康热线的重要咨询内容。我委与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向全省高校征集戒烟故事,并邀请专家点评,编写并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戒烟正当时 读戒烟故事 享健康人生》的专著,向社会公开发行。此外,我委近年多次组织青少年控烟参与式活动,组织中小学和高校学生共同参与控烟作品创作,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借助儿辈、孙辈来推动父辈、祖辈戒烟。通过多种形式地宣传发动与提供戒烟服务,不断提高吸烟人群主动戒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扩大控烟知识的覆盖面,提高群众对烟草危害的知晓率。尤其是针对年龄较大的烟民,在老年人聚集的公共场合加大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普及吸烟的危害,使其知道不管多大年龄都可以戒烟,越早戒烟,健康获益就越大。积极宣传药物戒烟的安全、有效性,鼓励烟民主动寻求戒烟服务,加大戒烟门诊建设力度,为群众提供有效、可及的戒烟服务。推进未立法的城市加快控烟立法进程,让更多百姓得到控烟法规的保护,在公共场所不受二手烟的危害,营造更健康的生活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15日

  (联系人:王慧雅,联系电话:83828616)